【新唐人】近日重庆市一家公司用人合约附加条款中出现“3年不准女员工结婚、5年不准生孩子"的不合理规定。但由于在中国工作难找,一些应届毕业生还是选择和公司签订了合约。六四天网人权律师对此表示,合约违法侵害女性生育权。
六四天网人权律师王女士表示由于中国劳动市场失衡,求职的人很多,虽然合同明显违法,但不接受的话就没有工作机会。
她们签的那个合同就是不平等条约,肯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现在我们大陆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严重失衡的现象,如果你一但提出这个要求,你就找不到工作。
王律师表示,中国生活压力大,妇女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也只有忍气吞声,而且中国妇女的自杀率一直高居世界首位。
物价上涨各方面因素,家庭经济负担加重,有的是生活压力,就业压力,还有家庭矛盾这些很多因素,所以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据重庆商报报道,日前,刚毕业于西南大学物理系一名大学生与一家通讯公司签合约期间,附加条款写明“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女员工3年不能结婚,5年不准生孩子”。
新唐人记者陆芳 熊斌采访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07/11/26/a68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