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欧盟议会星期三投票通过了新的消费信贷法令,新法令将降低个人信贷的费用,有助于跨过信贷消费,并赋予消费者更多权力。
根据新的消费者信贷法令,要求各国信贷公司给所有使用个人信贷的消费者同一标准的资料,方便消费者比较哪家公司的服务更好,也能增加信贷公司间的竞争,因此降低信贷的年利率。而且消费者还可以在14天内取消信贷和提早偿还。
欧盟消费者事务主管梅格丽娜库列娃(MEGLENA KUNEVA)说:“消费者信贷法令有两个主要目的,一个是提供一个标准,给予消费者知晓基本信息的权力,二是为跨国信贷提供统一标准。”
这一新法案对在200欧元到7万5千欧元范围内的个人信贷有效。
在欧洲,3分之二的人用个人信贷方式购买新车,外出旅游,甚至操办婚礼。欧洲每年消费信贷规模约为8000亿欧元,并且以8%的速度增长。但是,由于金融市场整合相对滞后,欧盟境内的跨国消费信贷尚不足消费信贷总量的1%。新的法令将协调利率、税率、收费、相关保险、还款与违约费用的提供方式,促进跨国消费。
新法案的另外一个好处是,通过鼓励跨国竞争,能降低个人信贷的利率,目前各个国家利率差异很大,芬兰的年利率是6%,而葡萄牙高达12%。
新法案将在2010年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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