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台商权益 台湾代表建议修改相关法令

(中央社记者周慧盈北京十日电)中国在一九九四年三月颁布并施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十多年来,其中许多规定已不适用当前环境。本届中国全国人大台湾团代表指将建议官方修改这项法令,以保护台商权益。 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团代表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小组会议。代表之一的张雄在会中发言表示要向官方建议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张雄说,“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施行已逾十多年,其中许多规定已不适用于当前的实际情况。 他表示,建议书将包括三项重点:一,建议台资企业比照中国大陆企业享受高新企业的优惠措施。二,修改办法,以解决台资“匿名投资”的问题。三、在实行新税制之际,是否能在全部施行对象中区别台资企业,以鼓励台商投资。

张雄并表示要推动订定“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促进法”。 他说,官方已开放台湾医师等行业的执照,就要让这些行业工作者能在中国大陆顺利执业。因此,他将推动制订“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促进法”,以促进台湾民众在本地的就业机会并保障相关权益。9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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