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被重判10年 家属遭殴打成残

常州市天宁区法院6月5号,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房屋被强拆的潘雪昌10年徒刑。辩护律师认为判决不公,潘雪昌是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当天要求进入旁听的300多名民众均被阻挡在门外,连潘雪昌的亲属也未能进入,潘太太李双大还遭警察殴打成伤,关押20多个小时。下面请看本台记者发来的报导。

潘雪昌的辩护律师霍律师表示,现在全国很多地方进行的强拆行为,引起矛盾激化。潘雪昌伤人是在被动自卫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应定罪。

霍律师说:“我认为这个判决不正确,应该上诉。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和这些人物,都是说明一方是完全有准备的,来进行一些犯罪活动。另外一方面,潘雪昌完全是被动的。潘雪昌实际上他的情况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不应该给他定罪的。”

潘雪昌的太太李双大表示,5号当天想要进入法院旁听,遭到警察殴打,被关到第二天,发现手不管用时到医院治疗,就一直住院到现在,医生说她手的神经已经坏死。

李双大:利用黑势力来拆我的房子,半夜三更啦,私闯民宅,硬要我老公签字,我住在医院里头,我的手现在受伤了,法院的警察打我,关押了20多个小时关到6月6号7点钟放我的。

潘雪昌的女儿也认为她的父亲无罪,并指出法院审理不公开,要求进入旁听的300多名民众均被阻挡在门外,不足以服人。

潘的女儿说:我觉得他们表面上是公开开庭,但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做到这一点,因为我这个亲生女儿都没有进去,他不让我进去。”

常州居民姚女士表示,现在是黑社会当道,老百姓很无奈。

姚女士说:“我们对这个很失望,现在毫无办法,他们有法不依法,他们有权啊,他们政府有权啊。”

2007年8月份潘雪昌在自己家中受到强拆人员的暴力攻击,她的女儿受到侮辱。他们两次打电话给村委书记,5次打110电话求救而不被理睬,潘雪昌在无奈中实施自卫时刺伤了一名强拆人员。

新唐人记者 李文 李明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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