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为邦:中共贪污结构乃台商受害根源

(本台消息)大陆台商受害案件层出不穷,有人提出两岸应签订协议及互设办事处,以保障台商安全。对此,台商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认为,每一个台商受害案件的背后,都是中共公检法的共犯结构,执法者其实也是掠夺者,台湾若想单靠法律保障台商,恐怕难以解套。

台商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 高为邦:“掠夺台商是最安全的贪污,从来过去没有一个因为掠夺台商而坐牢的……”

长期协助台商解决受害投诉案件,自己也曾在大陆被侵占五十万美元的高为邦认为,大陆台商受害问题体现的是中共体制下的贪污结构,无法用法律解决。

台商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 高为邦:“其实每一个台商受害案件,背后都是一个掠夺案件,也是一个贪污案件,受益的这一方,并不是台面上出现的或是跟你合作的公司,事实上他背后有共犯结构,就是公检法在背后撑腰,因为有公检法在背后撑腰,台商永远是输家。”

1994年中共公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99年制定实施细则,后来甚至成立经济纠纷台商投诉协调局,宣称要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 但是高为邦表示,其实没有任何一个受害台商的问题得到解决。

台商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 高为邦:“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共一直在耍我们嘛,1994年就公布一个台湾投资保护法,有了这个法律,你们就受到保障了,结果过了五年当然是没有一个台商受到保护。”

台商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 高为邦:“(台湾)也许想现在两岸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和平合谐的关系,这时候你把这些案子来提,会不会就破坏两岸合谐气氛呢,当你台商受害,你当家做主的人都不敢出来讲话,你都不重视台商,对岸怎么会重视呢?”

高为邦表示,台湾政府如果只停留在法规协议,还是跳不出从前的窠臼,受害人的案件只会被敷衍,台商投资安全依然无法获得保障。

新唐人亚太电视 邱雨农 陈真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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