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案是契机 律师建议实行公民裁决团制度

(希望之声记者秦越 俞珊报导)9月19日受杨佳姨妈委托的北京律师李和平和受杨佳父亲委托的律师李劲松赴上海高院要求会见二审审判长,法官踪影全无。此前一天两位律师赴上海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被拒绝。

18 日下午三点半,杨佳姨妈以杨佳母亲的名义聘请的李和平律师,杨佳父亲聘请的李劲松律师在另外两名上海律师陪同下赴上海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一名叫陈凌的警官仍然以所谓“杨佳已说过不接受他爸代聘的律师、只接受他妈帮他聘请的律师”为借口拒绝律师会见,交涉两个小时未果。李和平律师出门之后发现有一辆黑色轿车上的4个人在对他们跟踪拍照。

19日上午李和平赴上海高院要求阅卷。李劲松则是第三次拜访上海高院。但是他们打电话找不到主审法官。他们找纪检等多个部门,甚至打110报警,都无法进入高院:

“但是到那儿和主审法官徐庭长,徐伟和瞿齐都联系不上,包括整个刑议庭办公室都找不到人。没有一个人接电话。现在法院如果给里面的人联系不上,我们连法院都进不去,在门口就被挡住了。”

两名律师19号晚上坐火车返回北京。李和平说,上海司法机关拒绝律师会见犯人是赤裸裸的违法,他并说,就像三鹿公司往奶粉里面掺三聚氰胺毒素一样,这种行为是在往司法水源里面掺毒:

“因为杨佳案是全中国都关注的案件,很多人看着这个案子,如果这个案子公正审理了,大家会增加对法治的信心,对政府的信心,如果这个案子违法,以赤裸裸的犯罪形式来处理,我认为中国公民会对中国法治失去信心,对中国政府的信任大大降低,对人的心灵、信心,起到的作用就是一种毒化作用。”

上海司法机关拒绝外地律师介入杨佳案件,无疑是想遮掩某些东西,特别是杨佳的作案动机。一审判决书称公安人员对杨佳骑无牌照自行车进行盘查合法有据,李和平律师根据证人证词分析,杨佳在去年的自行车纠纷中肯定受到警察殴打:

“这时薛耀、高铁军等4个人,判决书用了一个词“架”,把杨佳架到派出所里面,并且让他坐在椅子上,进行解释工作。我就不知道这个“架”字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度,还有让他坐在椅子上,那个时候处在暴怒之中,他们是怎么让他坐在椅子上的,让他坐在椅子上是不是上了他的刑具?”

李和平还指出,整个判决书中没有看到涉案警察高铁军和吴钰骅关于事发现场的证词,令人疑惑。据判决书说,杨佳袭警的对象是闸北公安分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因为事发当晚他对杨佳的投诉处理不当。

李和平认为,杨佳的案件对中国司法来说是一个危机,但是也是一个机会。中国目前社会矛盾尖锐,各个阶层利益分化严重。如果沿袭以前的体制操作这种重大社会案件,非常容易引发不满。如果中国在这个情况下考虑引进西方国家使用的公民裁决团制度,就会对中国带来非常大的改变。他认为公民裁决团制度可以还权于民,让司法决定权掌握在公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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