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在线报导】据BBC报导,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作家陈道军三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8年5月9日,成都公安局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拘捕陈道军。11月5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陈道军的辩护律师朱久虎说,星期五(11月21日)的宣判过程不到半个小时,陈道军的三篇文章在法庭上作为他攻击中国共产党的证据。
陈道军被宣判后,记者权益组织"无国界记者"发出呼吁,要求中国释放陈道军。
“无国界记者"说,陈道军因言获罪,他只是表达了对中国政治的意见。这是成都法庭自黄琦之后,判处的第二名网络作家。
该组织说:"用这样的方式监禁网络使用者,中国当局再次显示根本不能面对批评。"
现年40岁的陈道军,今年三月西藏发生骚乱后曾经撰文,声援藏民维护自己的权利,谴责中国政府的镇压。近年来,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律师高智晟等人都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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