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一八到一一.二六:祭坛与灵魂的姿态

对于法制中国,1966.8.18无疑是祭日:随着天安门城楼上毛统帅对宋彬彬那一声 " 要武嘛 " ,我们两千万红卫兵颠狂于铁血也自嗜的祭坛。只有一个人例外 —— 北外德语系的王容芬:那天她也置身天安门广场万岁声震耳欲聋的百万红潮中,却不仅清醒地联想着希特勒与他的党卫军森林般的举手礼,而且竟萌念决意上书毛泽东, " 声明退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当然,除了洁身自誓的绵绵苦难,她的此举焉能能挽法制中国于将倾?!

2008年11月26日,一个小百姓杨佳的祭日 —— 祭坛在上海。

不,还是那个八.一八的王容芬 —— 却也是为杨佳疑案吁请重审在海内外发起又一个5000人网上签名的王容芬 —— 在遥远的德国大声疾呼:这不仅是杨佳的、也是法制中国的祭坛!

——" 中国法制死了 " !

有记者祭日当天访问王容芬:他们这么干( —— 草草匆匆处决杨佳),你觉得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法制是进步了,还是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了?

答:倒退了。

记者:怎么?比文革还不如?

答:不如。

记者:比为了一封信判你无期徒刑那时侯还不如?

答:不如。

记者:是因为那时他们没杀你,而今天杨佳被杀了?

答:不是。他们没顾上杀我,看守所人满为患,到处疏散。公检法打倒了,一搁就是十年。有人死在牢里,都没经过一次审讯。

记者:你不过写了封信批评毛,就判无期,怎么说今天比文革还不如?

答:文革有文革的法,毛家王法规定伟大领袖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抓我判我是根据他们的法。今天他们有各种各样保护人民权利不受侵犯的法。杨佳二十几年奉公守法,无端被警察殴打,投诉八个月,只为了一纸证明,证明警察打了他。即使在文革年代,为了这么点儿事也不至于坐牢、受审、掉脑袋,何况今天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法律条文,公务员法、警察执法法规、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刑事诉讼法……这法那法,包括宪法,统统是极权统治的遮羞布,在杨佳案中被奸污得一塌糊涂。人之将死,还要躲在 "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背后搞鬼,欺蒙一个即将失去唯一的儿子的母亲,耍弄大众舆论。

西方的法源自古罗马正义女神的名字有司提器雅(iustitia),司法就是正义。明法正义也是中国古代法家对统治者的基本要求,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可怜中共连2000多年前的人都不如,任其鹰爪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从下到上,整个公检法国家机器沆瀣一气,欺负一个杨佳。他们怕这个人,因为他向他们找正义,要说法,怕到临死都不让他对母亲说窝在心里的话。

杨佳为追求正义死在非正义的法制屠刀下,他的死也宣判了穷途末路的极权国家的死刑,执行了党国法制的死刑。从此,中国没了法制,天下将乱,无法无天。

这就是王容芬女士!这才是王容芬女士!绵绵苦难,遥遥异邦,她的缕缕青丝想必都已然斑白,灵魂的姿态却依然如此年青、如此挺立、如此拳拳相系于法制中国!42年了,在她永远年青、永远大写 —— 永远与民族、历史同步的忧患中,可以感受出一种正气,浩然在来源于历史深处又沉重于历史深处的巨大悲怆之中,甚至不由自主认同着她所认定的法制中国又一个祭坛!是啊,11月26日!耻辱柱上永远铭刻着 " 八.一八 " 的共和国,您是否也会这样记住一个小百姓的祭日呢?

然而,对于未来真正的法制中国,铭记之时也可以骄傲与欣慰的是:不再只是提篮桥林昭孤独的呐喊,不再只是八一八狂潮中王容芬一支冰葩独艳了!

正如王容芬一代比林昭一代年青, " 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 这样凛然着艾未未们,比王容芬一代年青;而刘晓原律师一代又比艾未未一代更年轻!看五湖四海、网络世界,这两天里数以十百万计的与祭日同时、与历史同步的悲怆、从容与信念,多属青年!那才是祭坛上人之为人灵魂的姿态,文明人类最圣洁最美丽的姿态:在权势与犬儒的绵亘、喧嚣与窒息中,愤然,执着,站立,呐喊!

那么封吧,删吧,屏蔽吧,谁能遏制人性与尊严底线上青春灵魂群的觉醒?!

这也就是法制中国的庆幸与希望之所在吧 —— 祭坛上背负十字架的圣女林昭,早就这样引言过李大钊:

" 真正的解放,不是央求人家, ‘ 网开三面 ‘ 地把我们解放出来,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抗拒冲决,使他们不得不任我们自己解放自己。不是仰赖那权威的恩典,给我们把身上的铁锁解开;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把他打破,从那黑暗的牢狱中,打出一道光明来! “

转自《中国事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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