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北综合报导】律师郑文龙,因为多次替羁押中的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发表声明,而遭到法务部向律师公会检举。5号上午,台北律师公会做出决议,认为郑文龙只是维护陈水扁的言论自由,没有干预到检方侦查权的行使,其行为并无不当,因此不予处分。法务部晚间回应表示,台北律师公会对刑事诉讼法、言论自由与抗告标的有所误会,法务部对结果“深表遗憾”。
律师郑文龙,曾帮看守所内的陈前总统转达10大禁食声明,也曾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海外密帐案的部分作法表示意见,发言是否过当,台北律师公会经过调查,认为郑文龙并无不当。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 尤伯祥:当陈前总统透过郑文龙律师转达他给他太太的情书,乃至于发表声明,我想这个都站在他自卫自辩的权利上面,我认为是合理的。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 林天财:被告陈前总统,所谓哀司法已死这个言论,是他个人对司法案件的意见跟评价,是属于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的范畴,
律师公会认为,羁押中的被告,除了本身涉及的实体案件外,其余言论自由仍应受宪法保障。况且在面对拥有强大国家器的检方时,律师的辩护权应予保障。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 尤伯祥:一个律师如果因为执行职务,而必须要遭受到国家机关,动用追诉程序来对付他的话,我想 还有哪个律师敢尽力帮他的当事 人辩护呢?这是一个文明国家,一个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原则。
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 刘志鹏:请台北地检署完全尊重,台北律师公会所做,对郑文龙律师不予惩戒的处分决定,
台北律师公会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也强调公会完全是基于通盘性的依法论法,就事论事,绝非为任一方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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