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故乡沦陷,躲不掉的心灵之痛

每年春节回老家过年之后回来,总要有一周多的时间,沉浸在失败、无力、沮丧、浮躁的情绪里难以自拔。我一直以为只有我是这样,一次和一个老乡朋友喝酒时,他表达了同样的感受,因为不愿意承受这种痛苦感,他已经两年春节没有回老家了。什么时候,老家——那个曾一度被我们认为是“热爱的故乡”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们不愿意回去的地方?

我的老家在山东南端,一个叫郯城县的地方,接近江苏地界,我在这里出生、成长,20岁的时候离开这里,之后又回来在这里生活了四年,直到2000年初到北京,才算渐渐把根拔离了那里。这是一个惨痛的过程。

可是我真的走了。走的如此决绝。十年中除了每年过春节回家看看,中间很少回去,但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会像一个喜欢回忆的老人那样,到县医院后面的护城河桥上、县电影院的门前、栗子树林、烈士陵园桥……等等这些地方看看,这些地方留下了太多我少年生活的影子。我知道,自己留恋的只是我的过去,还有留在这里要一辈子生活下去的亲人和朋友。我知道,自小便有过颠簸流离经历的我,故乡的观念并不浓厚。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有着这样的错觉:我深爱着这个地方,这爱如同痴情的少年情怀,我坚信有一天我老了,会回到这里来,和同样老了的朋友一起蹲在墙根下喝酒……

可这是错觉。离家十年,我终于知道,这是错觉。

我的二叔穷尽毕生积蓄盖的房子,到完成主体工程之后,再也没有钱继续盖下去。就是盖这么几间破房子,都要走后门给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送钱,否则说不定哪天,就会来铲车把房子铲除。县城里盖了大量的商品房卖不掉,殃及到百姓身上,那就是谁也不准建设新房。在故乡听到的最多的话,要么是“请喝一气”,要么是“送点钱”,这已经成为故乡的一大习俗,没有这两点,什么事也做不成。

我六叔的卖猪肉生意,因为被人垄断经营,很难再继续下去,偷偷摸摸地杀几头猪,随时要防备执法人员。我对他说,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是违法的。他说,这么做是迫不得已,不然赚的钱都不够交费盖章的。这次回家,和六叔做同样生意的人找到我,说因为他们少盖了一个章被执法人员打了,被打的人有孕妇、有正在上高中的女孩,有的还被打得住了院,问我能不能写点东西。这对我而言是十分艰难的事情,我不是记者,我不认识任何一位当官的,我的笔也没几分份量……可最终的耻辱感还是让我觉得应该做些什么。

一位在政府工作被我视为老大哥的人打电话告诫我说,要弄明白事情的“真相”,不要给家乡抹黑,你离开十年了,从来没给家乡添过乱,这次不要管了。我理解他的好意,但放下电话之后我的心却塌陷一般难受,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家乡放到一个敌对的捣乱者的位置上来。我甚至觉得真的是我错了,可这个想法让我惊觉,如果我认为自己错了,那么就说明我认为暴力行为是对的。暂不说被打的人有错,是主动还是被动,即便是主动,也绝不至于被用橡皮棍围殴。

什么是真相?在执政者看来,真相就是你们这些刁民不服管理不听话,政府动用橡皮棍和拘留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在刁民们看来,真相就是你的棍子打在我的身上之后没有正当的说法,那么刁民们就会给你们一个说法。

我不认为有着十多年交情的老大哥会对我有什么意见,我理解当他打这个电话的时候,不是在用朋友的口吻和我说话,而是代表一个体制在对我说话,这个时候,体制已经如一部机器运转起来,他也是身不由己。他的这个电话,只是明确了我的这样一个印象:故乡已经沦陷,我不用再想在年老的时候,再回去和老友喝一杯酒了。我第一次明白,在建设公民社会的呼声吆喝了这么多年之后,在我偏远的故乡,没有几个人真正听到和理解这个声音;我终于了解,我在外面所感受到的社会进步,回到我的故乡看不到多少痕迹,一切依旧是按照原有的规则和潜规则在运转;我第一次发现,永永远远再也不要期待在我有生之年,看到我生命中的那些亲人们包括我自己,能在那片土地上真正有尊严地活着……卑躬屈膝,安心地当一个顺民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可我选择不做。

我不再认为那里民风淳朴,同样更不相信那里有一个可以用厚道方式对待百姓的政府。百姓在用不合作的方式甚至暴力的方式来与权威对抗,而权威反而实施更为激烈的暴力手段打压。粉饰太平者飞黄腾达,投机取巧者意气风发。这就是我重新认识到的乡土中国。

去年底的时候,几位青年知识份子连续发表了数篇关于故乡沦陷的文章。孟波发表了《不能承受的故乡底层沦陷之重》,熊培云发表了《我的故乡因何沦陷》,十年砍柴发表了《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潘采夫发表了《谁家故乡不沦陷?》。一切如孟波所写的那样,“沦陷之后,失去的是正义公平,流行的是‘丛林法则’。乡亲们一方面要面临强大的基层‘利维坦’,另一方面,灰黑势力像一张网一样时时‘在场’,虎视眈眈。”那时我还沾沾自喜于自己的故乡没有沦陷,事实证明这不过是自欺欺人。我终于和所有逃离故乡的人一样,开始承受这躲不掉的故乡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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