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傅紫吉隆坡23日专电)马来西亚惊传 1岁女婴遭性侵,施暴对象疑为褓姆儿子。
数日前,受害女婴的父母意外发现女儿下体流血,尿布上也有血迹。经医生检验后证实,女婴曾多次遭人性侵。
来自吉隆坡(Kuala Lumpur)的受害女婴父母指出,事前就曾发现褓姆经常外出,把女儿交给她两名分别26岁及21岁的儿子照顾。
他们表示,“有一次我们去接女儿时,屋子的音乐开得很大声,我们敲好几下门后,褓姆儿子才来开门,再打电话叫母亲回家。当时褓姆儿子并没有穿上衣。”
由于夫妇俩都工作,再加上褓姆为男方祖母的友人,故仅向褓姆表达不满后,依然让她看顾女儿。
事发后,夫妇俩曾就此事质问褓姆,但褓姆却否认。目前夫妇二人已向马国警方报案。根据马国刑法,与16岁以下女童发生性行为,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一旦成罪最高刑罚为30年,并可能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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