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3日讯】(中央社台北13日电)陕西省西安市1辆三轮车满载的鱼缸和金鱼,被执法人员查扣停在保管站2天,车子发还时鱼几乎都没了。保管站说,“鱼被野猫吃掉了”。
陕西“华商报”今天报导,马姓小贩3月10日骑三轮车载着装有上百条小金鱼的鱼缸,被西安执法人员查扣。
暂扣的三轮车被送到保管站,昨天他到执法中队交人民币300元(约新台币1500元)罚款,到保管站取三轮车时,才发现鱼缸里的小鱼几乎全没了,稍微大一点的鱼只剩11条。
保管站工作人员答说,“鱼缸里的小金鱼被野猫捞出来吃掉了!”
新城区城管执法一中队表示野猫的这顿“大餐”应由保管站“买单”,负责赔偿野猫吃掉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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