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跳楼伤人 创下中国赔偿最高案例

【新唐人2009年3月19日讯】(中央社台北19日电)藏獒跳楼竟砸伤过路女老师,导致她余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重庆市五中院审判决狗主人应赔偿人民币95万余元(约新台币475万)。据报导,全案是中国因饲养动物引发赔偿金额最大的一宗。

重庆市五中院昨天宣判此案,开庭前,张姓女老师的丈夫告诉重庆晚报,妻子的身体虽然每况愈下,仍坚持到法庭亲耳听判决结果。

张女士坐着轮椅出现在法庭,由书记员、法警等人合力将她抬到上诉席。44岁的她看上去有50多岁。肇事藏獒的主人晏某夫妇没有露面。

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后,晏某夫妇的律师表示,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申诉。他说,“案子拖了近两年,已经没有谁输谁赢了,此事对两家人都造成巨大伤害。我们也只是想通过此案起到警示教育后人的作用。”

承办法官胡智勇表示,凶猛动物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动物的饲养管理人应当加强管理,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法院对市民权利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大幅度增加民事违法的成本,使大家谨言慎行,遵纪守法。

2007年6月,重庆市某重点中学老师张女士和丈夫路经杨家坪直港大道时,一只重达40公斤的藏獒从9楼跳下,正好砸中张女士,藏獒当场死亡,张女士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抢救。

2008年3月,张女士要求藏獒主人晏某夫妇赔偿153万余元,包括护理费用76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30 万元。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晏某夫妇赔偿71万余元,原、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