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9日讯】北京律师江天勇和唐吉田近日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北肥乡县居民葛何斐因为发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资料,被地方当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而法官及主办人员都未依法律程序,接受律师递交手续和会见当事人,这分明是执法人员在公然“破坏法律实施”。
受到被起诉人葛何斐家属的委托,江天勇和唐吉田2位北京律师,在23号一早到肥乡县法院向主办法官柳延峰递交手续、要求复印卷宗。柳延峰在接下来的2个上班日,都以借故离开、不正面答复等方式回避律师。
北京律师江天勇:“法官的行为实际上在使得法院的权威、中国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从这个简单的程序都不能保证的话,那么怎么能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充分的辩护。作为律师自己的职业权都得不到保障,怎么履行辩护职责,实际上一系列权利都在受到侵犯。”
被起诉人家属说,葛何斐是周围公认的好人、非常孝顺。
葛何斐家属:“她为人特别善良,没有做过一点儿违背道德的事。亲朋好友都说她是个善良的人。根本不像他们所说的扰乱社会秩序呀,说什么炼功走火入魔呀,根本就不是的事情。”
唐吉田律师表示,看守所人员依法院的指示不让会见葛何斐。对于法官柳延峰的拖延和刁难,法院周副院长虽然承诺依法办事,却未纠正其违法行为。他们还曾透露是听所谓的领导指示。
北京律师唐吉田:“那么显然这是和法院之外还有某种操控力量有关,那么这种力量的存在,他绝对是在破坏法治建设。从他的所做所为来看哪,他们将要指控的所谓的当事人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就是他们(当局和执法者)在公然的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22岁的葛何斐去年11月因向民众散发法轮功受当局迫害真相资料,被派出所警察带走后,非法关押至今。
新唐人记者 梁欣 李明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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