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秘判法轮功学员 家属斥无耻

【新唐人2009年3月30日讯】本台多次报导过中共法庭违法操作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近日成都中级法院违反法律,以三名没有审理资格的助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律师没有提交任何辩护意见的情况下,宣称已经听取辩护意见,并维持一审结果,把11名法轮功学员判以重刑,本台记者采访了已被秘密判刑的四川大学高分子学院教授丁泽扬的夫人。下面请看报导。

四川大学高分子学院退休教授丁泽扬因为坚持信仰,2007年9月被抄家、绑架,辗转关押,2月13日连同另外10名成都法轮功学员被成都中级法院判刑,丁泽扬的夫人表示,法庭任用没有审理资格的助审员开庭,秘密判决,颠倒黑白,无耻至极。

“简直就是颠倒黑白,他们说我们听取了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然后听取了辩护意见,律师都没有交辩护词啊,他说听取了辩护意见,所以不公开开庭,维持原判。”

这11名法轮功学员共聘请有15名律师,全部被剥夺了辩护权利。

“特别是还有8个新介入的律师,从来没有上过庭的,总应该给人说话的声音吧,现在他们(法院)就这么滥用职权,并且说听取了辩护意见,无耻到这种地步了。”

丁夫人说审理过程全是暗箱操作,没有通知家人,等去看守所送东西时,才发现亲人已经被送进了监狱,经过多方打听,发现男的被关到德阳监狱,女的被关在简阳养马河监狱。

据丁夫人说,11名法轮功学员有多名由于长期被关押身体遭受摧残,其中年轻健康的祝仁彬已经重病在身,“祝仁彬住了医院的,他才三十几岁啊,一直是脸色苍白啊,用手捂着肝腹部,后来进了医院的,一直不好。”

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和德阳监狱是四川省集中关押大法弟子的地方,至今已证实至少有四名法轮功学员王增仁、曹平、李建侯、李正灵在监狱身亡,很多大法学员被致伤、致残。

新唐人记者王布鲁、石缘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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