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对北韩追加制裁 期限延长为1年

【新唐人2009年4月10讯】(中央社记者张芳明东京10日专电)日本政府今天召开内阁会议,决定把13日即将届满的半年1次对北韩制裁措施延长1年,扩大为1年1次,并追加限制对北韩汇款等新措施,以惩罚北韩5日强行发射飞弹的挑衅作法。

内阁官房长官河村建夫今天在记者会上,谴责北韩对处理绑架本民众与发展飞弹和核武等问题都未有诚意回应,指出日本除在过去对北韩船只、物资和人员等采制裁措施外,也有必要掌握北韩资金方面的动态。

河村要求北韩遵守去年8月达成的协议,重新调查绑架日本民众的问题。他并表示,只要北韩对绑架日本民众等问题采取负责任的行动,日本将不吝将制裁措施加以解除。

日本延长1年的制裁措施,包括全面禁止客货船“万景峰92号”等北韩籍船只进入日本港口及北韩货品进口。日本迄今已将半年1次对北韩的制裁延长4次,这次将是第5次延长,且期限扩大为1年。

北韩于2006年7月发射包括“大浦洞二号”弹道飞弹在内的7枚飞弹后,日本实施包括禁止货客船“万景峰92号”停靠日本港口等制裁。同年10月,北韩实施核武实验,日本追加制裁,开始半年1次的经济制裁,第4次的延长将于13日届满。

内阁会议并决定追加制裁措施,对北韩汇款需提出报告的上限额度由超过3000万日圆降为超过1000万日圆,前往北韩的人士携带现金的申报限额由超过100万日圆降为超过30万日圆。此外,禁止日本和北韩之间包机飞航及原则上禁止北韩人士入境等将继续实施。

执政党自民党内部曾要求全面禁止对北韩的出口,日本政府今天在内阁会议将这项要求暂予搁置,未列入追加制裁的项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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