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发“新闻护照”引发质疑

【新唐人2009年4月17日讯】(中央社台北17日电)云南省高级法院日向14名记者颁发“特约新闻观察员”证件,并声称这是畅通新闻监督措施。不过,外界质疑这是箝制采访,指所有媒体都有舆论监督的权利,法院无权选择媒体。

综合中国大陆媒体报导,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表示,有基层法院对新闻舆论的监督心存顾虑,对记者敬而远之。设立新闻观察员,是法院自加压力,实现阳光审判,增进公众对法院了解的重要举措。 

14名特约新闻观察员中包括新华社云南分社、“法制日报”、“云南日报”等媒体记者。观察员到全省各级法院采访时,法院不得阻挠、干预;观察员每年要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一份书面观察报告。

  消息一出引起很多网友批评,多数网友认为,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不需要由公权机关颁发“护照”予以确认,记者本来就有国家颁发的“记者证”,云南高院又创造出“新闻监督护照”来,不仅是无中生有,更有自己划出舆论监督特区的嫌疑。

  网友质疑这是在“收买记者”,很容易变成“听话的,给你发新闻护照”,而故意冷落、排斥甚至封杀那些有可能“添麻烦”、曾经爆过法院丑闻的记者,“顺我者有护照,逆我者无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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