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电禁炒作名人丑闻劣迹惹争议

【新唐人2009年4月3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报导)北京广电总局近期出台新禁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引起各界质疑和批评。

大陆媒体日前报导广电总局在本月13日发出“关于重申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的通知”。该通知称,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严格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情等花边新闻,八卦新闻,凡再有播出此类节目的电台、电视台,一经发现,要从策划选题者开始,层层追究责任。

有批评认为新规侵犯了公众知情权,前南方周末记者民间人士翟明磊说: “真的非常弱智,它不明白现代文明当中舆论公开的基本,政客、明星之类的都属于公共领域的新闻,公众人物有义务,也有权利让人评价,包括他的有关丑闻劣迹。这种规定不但剥夺了公众对公众人物应有关注的权利,某程度上也消除了一些艺人的吸引眼球的焦点炒作。”

任职网络编辑多年的广州著名博客作者北风说:“不知道他这通知出台是什么背景,连关心花边八卦都不给的话,难道要老百姓去关心政治么?”

官方“人民网”周二也有相关评论批评该通知界定含糊,无法执行。文章说: “什么样的人算名人,没有一个标准,什么是炒作,一时也无法判定…怎么区分‘报导’和‘炒作’的界限呢?”

禁令中还严格规定,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各类节目,栏目进行排查,确保不让‘有丑闻劣迹的名人’污染荧屏声频,误导观众听众。

虽然大陆媒体的相关报导将新禁令与中央电视台曾请被判刑10年的张丽做嘉宾主角,以及涉裸照门的香港明星钟欣桐接受湖南卫视“背后的故事”访问被压等相联系,但也有舆论担忧,此禁令像此前的整肃互联网所谓低俗之风一样,意在沛公。

北风认为该可实际操作性不高的禁令,只是在媒体头上再加上一道紧箍咒:“广电总局下这样的通知无疑是想在地方电视台的脖子上加一道枷锁,多了一个用来整治下级电视广播媒体的工具,平常不一定会用,但某一天想整治你的时候就能拿出来用了。”

正如互联网整肃低俗之风过后仍是色情处处,翟明磊认为广电总局这一新禁令最终是给当局收紧言论并选择性处罚媒体的另一借口:“规定中说有丑闻劣迹的名人,有些著名官员算不算名人呢?定义都是非常含糊,就可能变成选择性的惩罚。我觉得前景可能是还有大量媒体做明星的隐私包括丑闻,但是像对于政客的报导议论,触及相关利益的,会被选择性的处罚。”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