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反腐作家”局长 受贿受审

【新唐人2009年7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原浙江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程凌征因为贪污受贿受审。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程凌征曾担任临海市作家协会理事会副主席,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反腐作家”。

浙江在线6月30号的消息,原浙江台州临海市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程凌征,因涉嫌受贿罪,于6月29号站在了临海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庭上。程凌征先后担任过临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9年3月,程凌征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贿赂合计超过人民币11万元。

记者致电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临海市政府值班室。

记者:“你们临海市有一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局长被抓起来了,是不是?”

城管局:“哎,你要不明天跟我们的外宣办联系吧,我这个情况不熟悉的。”

军人出生的程凌征还是一位反腐作家,先后撰写了二十余部长篇小说。其中《官运亨通》、《位高权重》、《天地作证》等三部反映官场生活的反腐小说更是让程凌征名噪一时,被人称为“反腐作家”局长。但是,难挡金钱诱惑的程凌征最终成了自己笔下的反面人物,沦为阶下囚。无独有偶,山东齐河县原县委书记、被人称为“诗人县官”的李风臣,不久之前也因为贪污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前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昝爱宗表示,所谓的文人头衔,并不能制约这些官员对物欲的贪婪,因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当官而不是作文,所以他们不会在乎文人的清誉、作家的名声。昝爱宗说,在他看来,人格分裂的程凌征也不可能写出什么好的作品。

昝爱宗:“因为他做的事情是不能写出来的。他今天拿了来二万块钱,明天又拿了两万块钱。他没法写出来,一写出来就变成一个罪证了。也可能他就露馅了,也可能被抓起来了。人格分裂嘛,内心是比较焦虑的、或者是比较浮躁的、比较痛苦的。他怎么能写出好的东西呢?”

据报导,程凌征收受的8笔贿赂,除一笔是广告公司送的,其他7笔都是下属送的,希望在工作安排上得到局长关照。昝爱宗表示,现在的中国社会,向官员行贿已经是家常便饭,不但数额巨大而且花样百出。消除腐败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上来根治,真正做到对执法人员监督到位。

昝爱宗:“他手中的权利要公开,他要批准的这些项目全部都公开、要公示。公众有知情权。第二个嘛,就是他个人的财产都要公布,比如他一个月多少工资?他的家人都在干嘛的?他的房子在哪里?”

湖北省维权人士姚立法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要解决贪污腐败现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的来源要有合法性。

姚立法:“还是在高层,还是在基层,很简单啦,权力要受到监督、权力要受到制衡。这个根本点就是说人民当家做主,主权在民。”

有报导说程凌征在接受审判时当庭痛哭。他在忏悔书中表示,走到今天的地步是因为自己不懂法,在金钱、友谊、人情面前,没有把好关,他没意识到收下属这么点钱是受贿。姚立法表示,程凌征其实也是中国当今社会制度下的受害者。

姚立法:“他真的是一个受害者。在中国目前的这个制度下,手中有权力的人不腐败才怪!而不腐败的人不可能掌权,更不可能得到提拔。”

据报导,公诉人请求临海法院以行贿罪判处程凌征7到9年有期徒刑。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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