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逾二千多间商店实施胶袋税

【新唐人2009年7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刘奕综合报导)香港从7月7日起,逾二千多间拥有五间或以上分店实施胶袋税,市民于已登记店铺购物时如索取胶袋,每个须缴付五角胶袋税。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订明,若商户被发现违例免费派发塑胶购物袋,一经定罪首次可判处最高罚款10万元,再犯最高罚款20万元。

港府近日将条例涵盖的征税产品资料上载环保署网页,征税项目包括食品饮品、药物及卫生美容用品,但如毛巾、沐浴海绵虽同属个人卫生用品,如在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范围以外购买,买毛巾要袋是毋须征税。

有部分登记店铺以系统未能支援为由,将每个胶袋征税调至一元。胶袋定义指附有手挽孔、绳索或带条作携带,不织布环保袋,有塑胶薄面或塑胶手挽的纸袋均须征费。

条例涵盖超级市场如百佳、惠康,便利店如7.11、OK,个人用品店如屈臣氏、万宁等,连锁店莎莎、卓悦、玩具反斗城、无印良品及行山用品店保捷行自助游专门店,均纳入征税商户。

部分未纳入征费行列的商户怨声不断,因为不少市民转到该些店铺索取胶袋作储备。杂货店老板王先生坦言,由于最近愈来愈多顾客要求额外取胶袋,有客人一次居然拿十几二十个,故决定要求顾客付钱购买。

香港塑料袋业厂商会发言人表示,该会上月收到的手挽胶袋订单,较去年同期下跌逾三成,但同期商户对用作预先包装的卷装或个装胶袋需求却大增,有关订单于上月较去年同期上升两至三成,订单主要来自清洁用品如漂白水及食品如饼干等分销商。

地球之友环境事务主任区咏芷认为,这可能是商户对征费的过度反应,因担心货品销量下降而以此“捆绑式”销售吸引消费者。但她指爱尔兰初期实施胶袋税时,社会曾以垃圾袋增加七成指计划失败,但考究其基数后,发现垃圾袋只增加7万多个,总胶袋量却每年减少11亿个,“首3个月还是适应期,要看半年至9个 月的胶袋总数及预先包装胶袋的数字,才能衡量胶袋税是否有效”。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提醒说,已登记商户全部贴有胶袋征费标志,当局会留意会否有店铺为逃避征费,预先用胶袋包装货品出售,他认为该等商户会适得其反,惹起消费者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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