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拆迁访民张淑华的求救信

【新唐人2009年7月18日讯】我是江汉辖区居民张淑华,家住武汉市江汉区龙王庙地段沿河大道12,13号。2007年8月2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盛唐房地产商有预谋地组织一百多人的犯罪团伙,事先把路灯熄灭,用三十多辆犯罪工具,暴力毁掉五栋数千万价值商业私房,屋内财产上百万,绑架四名人质,此刑事案至今警方只抓一名小混混当替罪羊,有意为犯罪份子开脱,减轻罪行。。2008年8月13日,开庭审理龙王庙“8.25”刑事案近一年没有判决。



政府某些官员与“盛唐”开发商相互勾结,不择手段侵占老百姓利益,抢夺老百姓财产。受害人业主张文焱、曹玉珍女儿张淑华、张萍萍被迫进京上访,截回武汉后问题不解决,还多次绑架,非法拘禁160多天,房屋被毁后我父母张文焱、曹玉珍常年卧病在床。母亲曹玉珍在奥运期间因女儿张淑华遭关押气愤成疾,无钱医治于2008年9月5日含恨去世,重病救助医疗费也被无故扣压。 2008年12月5日下午,所住的过度房突然失火,卧病在床的父亲张文焱被活活烧死,家中仅剩的一点财产也全被烧光,火灾救济款也被克扣不知去向。一场罪恶的野蛮偷拆害得我们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2007年10月15日至11月6日,张淑华被关在江汉“柏泉”法教班期间,江汉区民族街书记刘得志,亲自到法教班二楼会议室亲口对张淑华说:“你们的房子是赔偿和补偿”,在同年11月期间民族街朱国海科长到张淑华家亲口说:“我们房子每平方按3或2万元计算。如果认为买不到同类地段的商业铺面,友谊路中学对面有块地,江汉区政府在这快地上有商业门面,可以互换安置。”可是现在他们都不承认,所有的承若他们都不算数,忽悠、欺骗百姓如家常便饭。武汉江汉区民族街某些领导不讲诚信,用霸王条款欺压百姓,袒护开发商。说什么房屋拆迁由政府统一定价,由武汉市政府说了算。不讲党风、不讲国法。

按照市场价格江汉龙王庙同类地段
商业铺面价格每平米平均价是6万元左右﹔
仓库价格每平米平均价是4万元左右﹔
住宅价格每平米平均价是8千元左右﹔
我龙王庙被毁私宅一楼为商铺,二楼为仓库,三楼、四楼为住宅。
以上价格只是房产市价的平均值,尚不敢算房屋被毁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房屋租金损失、上访多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多次遭“法教班”关押和家破人亡所承受的精神折磨。
可江汉区政府、民族街办事处干部和“盛唐”开发商欺负我们只给150万的房产补偿,这公平、合理吗?民族街办事处给的价格是:
最新商业门面 1.5—1.8万元/ m2 仓库按住宅计算
最新住宅 4800—4900千元/ m2 重置价700—360元/ m2
搭盖 52.10m2 2427元/ m2 搭盖重置价×(85%)

现在区、街政府的干部对我们说,以前“盛唐”拆你们家的房子是商业开发,现在已经改为国家征收,马上就把你家房子地基整平修公路。让人更可恶的是每次接谈他们都要我们拿出解决方案,而我们一拿出方案他们马上就说我们漫天要价,提无理要求,然后再加以拖延。目前已经拖了5年多了。

我们一大家人已经是走投无路了,孩子们要读书,我们又没有固定的工作,上访讨回自家的财产也让我们无法正常的生活、工作,进京上访更多的是迫于无奈。恳求杨书记责成有关部门解决我们家的房子被毁问题,让我们一家老小安居乐业,过上稳定的日子。我们全家再次谢谢您,拜求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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