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陵县城管打人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

【新唐人2009年7月2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湖南省沅陵县因城管打伤摊贩引发当地民众大规模堵路抗议事件,分析人士指出,多年来城管和商贩恶性冲突事件不断,原因之一是城管本身就缺乏合法性。

据了解,7月20日,湖南省沅陵县的数名城管人员在码头龙舟广场取缔非法商贩,在强行要求流动粉摊摊主向必银离开时,将其煮粉煤炉踢翻,烫伤向必银2岁的小孩。向必银一怒之下拿起旁边卖肉的砍刀,用刀背向城管人员连砍数刀后逃跑。一群城管蜂拥而上,对向必银拳打脚踢,直至其昏迷。22日,向必银家属在其遭打的地方挂起“城管打人,法理不容”的横幅,并将其受伤的孩子以及相关的照片印刷出来进行游街示众。记者致电湖南省沅陵县办公室,值班人员一开始矢口否认有群众在街头抗议。

“没有的事儿,那是谣传。我生活在这里,我没有见到这种情形。”
当记者提及网路的现场照片显示,有数十人在沅陵县沅水大桥游行、导致交通堵塞时,这位值班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他们是发生了一点事儿,但是已经处理好了,现在事态已经平息了。”
广东资深网路评论人北风表示,近几年来城管和商贩冲突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经济不景气是一个原因:

“对于很多小商小贩来说,那个摊,那个点,可能就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一个家当。连这个最后维持生计的一个家当都要把它取缔,或者是用很粗暴的方式把它给处置掉的话,你可以预见他那个反抗情绪有多大。”

谈到非法摊贩合法化的可能性时,北风说,由于很多地方政府更重视的是自己的政绩而并非这些小商贩的利益,要让非法摊贩合法化非常困难:

“这些小摊贩的话,他们即使能合法经营,他们所贡献的所谓的GDP也好,产值也好,是微不足道的。另外一方面,国家在一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考核方面,而这些市容市貌又占了一个很高的比例。所以,他们会不遗余力地去取缔、去扫荡、去打击。”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浦志强律师说,城管定位模糊,执法许可权与其他行政主体的许可权多有交叉,范围不确定,在执法程式上没有严格遵守法律的明文规定。浦志强律师说,中国的行政机关或事业机关的编制中都不存在城管这样一个机构,所谓的“城管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全国各地的城管实际上是适应90年代市场经济的变化过程中,在分权的这样的一个趋势之下,又痛感管理权互相分散,互相推诿,于是呢,又综合了各个部门的权力形成了一个城管。那么城管在这个时候,不管穿的什么样的制服,不管是否号称执法,实际上都是一种不法侵害。因为他们本身的存在和行为都没有合法性。”

2007年,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北京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一案,曾经引起过有关城管执法合法性的大讨论。凶手崔英杰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浦律师表示,当年崔英杰之所以被判死缓,就是因为官方无法面对“城管是否合法”这样一个基本的问题。

“小商小贩即使是违法经营、无照经营甚至是违规经营,他都不应该归城管管。城管越来越成为黑恶势力的打手,他们的行为我基本上不认可。”

沅陵县政府7月23日在其官方网站上称,“双方伤者经全力医治伤情平稳,群众情绪基本稳定,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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