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7日讯】中国山东郯城县15名中层干警联名举报该县公安局局长孙钦刚多项犯罪事实,干警们表示,孙钦刚自2004年到任以来贪污腐败,打压异己,但是举报他一年多了,都没人管。
郯城县干警张霞告诉记者,郯城县公安局长孙钦刚自2004年到任以来贪污腐败,打压异己,引起很多干警不满,孙钦刚还调降她的职位。
张霞:“侵占赃车3年多,买空调多花了60到100万,干警集资建房,钱挪作他用。局里好多干警反应,打击报复非常严重,把我从政风科长换到副政科长位置上。”
举报材料中提到,2006年孙钦刚,违法向全县300多名干警,集资建房,将其中1500万元挪用建看守所,郯城县干警刘付美表示,干警们都怀疑孙钦刚透过建房谋私利。
刘付美:“盖看守所,盖我们干警的宿舍,出现好多弊病,要求查处他,举报到检查院了,但是也没人管。现在我们只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敢怒不敢言。”
郯城县干警陈端宏表示,孙钦刚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他们已经联名举报一年多,都没人管。
陈端宏:“写举报信的,(被他)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30天,上报、上告了1年多了都没有得到解决答复,他就官官相护。”
举报材料中列举孙钦刚多项犯罪事实,包括贪污公款、受贿、违规集资建房、包庇犯罪份子、打压报复异己、提拔问题人员等。
新唐人记者陆芳、熊斌采访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09/07/27/a3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