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益机构公盟缴纳罚款遭拒

【新唐人2009年8月1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为了营救上月被捕的北京公益机构“公盟”的法人代表许志永以及财务人员庄璐,“公盟”二次派代表向北京地税和国税部门申请缴纳罚款,均遭拒绝。为此,“公盟”星期一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情况的公告”。

北京公益机构“公盟”在被北京市税务部门处以近1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后,其法人代表许志永与财务人员庄璐又被北京警方抓捕。公盟被迫筹集捐款,以缴纳税务部门所谓的违法罚款。公盟星期一公布的公告详述了公盟代理律师黎雄兵和研究员王功权,代表公盟缴纳罚款遭拒的全过程。

记者没能联系到黎雄兵律师。公盟创始人之一、北京维权律师滕彪告诉本台记者,公盟缴纳罚款遭拒一事有了新进展:

“他们通过邮局给税务机关汇了款,所以,如果他们不接受的话可能会退回来,但这个要等到明天。”

据了解,黎雄兵律师于8月7日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开具税单、以便到银行缴税。税务局负责人告知黎雄兵,要求有公盟的委托授权书,才能办理。8月10日,黎雄兵律师与公盟研究员王功权先生带着委托书来到税务局,请求开具相关缴款税单,再次遭到有关人员拒绝。理由是,委托书上没有法人代表许志永的亲笔签字。北京“公盟”行政主任田奇庄向本台记者表示,这样的理由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这不是给我们出难题吗?你们说我们没交罚款,然后把许志永关起来了。交罚款的时候你又必须要许志永签字,你们把许志永关起来了,我们怎么叫许志永签字?这样的一种执法是完全违背了正当、公平、善意的精神。”

被地税局拒绝的黎雄兵律师和王功权研究员,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国税局的理由是,原定五倍罚款的处罚决定还没最后确定,他们打算改变决定、降低处罚额度。

本台记者致电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电话均无人接听。

滕彪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公盟及时缴纳了所谓的违法罚款,许志永博士和财务人员庄璐就应该免于刑事处罚。有关部门拒绝接受罚款,只能说明他们是用偷税漏税作为抓捕许志永的借口:

“真正的原因我想是因为公盟和许志永做的这些维权的事情得罪了某一些官员。他们把公盟当做是制造麻烦的一个机构。”

田奇庄表示,公盟自成立以来,一方面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利,另一方面倡导用法制的方法来解决群体事件。但是,在公盟的社会角色问题上,官方和公盟在理解上有差异:

“从官方的角度讲好像是我们在努力平息事件,而公盟在挑起事态。实际上在公盟看来呢,你官方呢你能做一些大面上的事情,可是你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周到了。有些你没有做周到,或者做得不够周到的事情,公盟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给他们帮助,让他们得到自己合法的权益。那正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田奇庄说,虽然到目前为止,律师还未获批准和许志永会见,现在公盟缴纳罚款又遭遇重重困难,但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尽早让许志永和庄璐重获自由:

“我们还要对税务局和民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对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违背程序的一些行为提出我们的意见。”

根据公盟“公告”的内容,如果不及时缴纳罚款,公盟担心将会被迫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每日3%的利率缴纳罚款,即每天将额外支付一万多元人民币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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