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勤网上公布被逼自焚原因并要求赔偿

【新唐人2009年8月2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报导)北京市民王学勤在网上公布她2004年在居委会自焚的原因,并要求政府给与她经济赔偿。

王学勤家住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南樱桃园6号,2004年,她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受到居委会的种种刁难而采取自焚方式进行抗议。现在5年过去了,她目前虽然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她自焚后治病的医药费导致她负债累累,她在网上公布她自焚的原委,希望政府能够给她经济补偿:

“我申请低保,第一,他没有给我告知书,没有按照政策去办;然后第二呢,他调查我的收入也不符;第三呢,我出了事情以后,它给我扔到医院里也不管,也不闻不问。等我出了院以后,我去找他们理论,这些事情让我给他问得哑口无言了,最后他说‘这个事情我们也怎么说呢,不清楚’,然后模棱两可,最后尾儿就是‘我给你办低保吧,然后呢医药费我也给你出。”

王学勤说,2004年元月她家原住地拆迁,她们便到外面租房住,每月还得支付600元房租,这时她已经下岗,丈夫也是临时工,每月工资500块,他们已经无法生存。于是她便于2004年元月向南樱桃园居委会申请低保。可居委会却利用权势,对我百般刁难,不予办理;

“就是初期第一次医药费一分没给我出,我自己出了20多万,当时没钱救助嘛,我把我父母分的一套三居室卖掉了,卖掉了给我付了医药费。因为我在北京二环以里买的是一三居室,到现在呢,它就用它政府手中的权力,然后给我弄一套廉租房,这一套廉租房等于是我租政府的。我租政府的将来这政策一变,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家可归?”

王学勤说,她自焚的发生造成了她家倾家荡产,无家可归,居无定所。她认为这件事从头至尾都是由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行为及严重的渎职侵权行为所致:

“没有人敢给我打这个官司,因为牵扯到政府的脸面问题。我找过律师,没有人敢给我去打这个官司。我忍了5年,我想从政府那一块儿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答复,可是我得不到。我走的这一步,被逼无奈,我不愿把这些事情搁在网上。”

江苏常州的维权人士张建明说,当然王学勤采取自焚手段进行抗议过于极端,但基层领导在发放低保生活费时确实常常营私舞弊:

“这种情况在全国都是不很普遍的,出现一种什么情况呢,这曾今国内也报导过开着宝马去领低保,而真正的困难户,真正的贫困户,甚至于全家都没有就业的这种家庭都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它还是一个,就是这些基层官员,他只要掌握权力他就可以随心所欲,他认为可以给谁他就愿意给谁。”

张建明说,他呼吁北京市政府能够妥善处理王学勤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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