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一煤矿发生警民冲突 18人受伤

【新唐人2009年9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报导)云南省陆良县部分村民因石槽河煤矿征地问题与警察发生冲突,有18人受伤。

据海外的博讯网报导,8月26日早上,陆良县活水乡石槽河村的部分村民聚集到位于村口的石槽河煤矿,要求和矿主协商征地赔偿问题。当天中午,这次“协商”演变成一场冲突,8位村民、3名煤矿企业员工和7位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在冲突中受伤住院,11辆警车被砸。记者打电话到陆良县活水乡政府 了解情况:

记者:“活水乡乡政府吗?”
乡政府员工:“你好。”
记者:“活水乡石槽河村有一个村民在阻止煤矿建设过程中,有十一人被打伤的事情, 现在这个情况怎么样?”
乡政府员工:“这个事情已经处理了。”
记者:“哦, 已经处理了哦,县政府正在处理这个事情了啊?”
乡政府员工:“对对,正在处理当中。”
记者:“打伤的村民是在医院救治了吗?”
乡政府员工:“全部救治。”

活水乡政府官员王先生说,到目前为止,仍有9名伤者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有几个工作组同时驻扎在此处理“8.26”事件。这次冲突总共致使18人受伤。去年,陆良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开始在石槽河建设一个年产30万吨煤矿的项目。王先生说,石槽河煤矿立项建设后,经过协商,煤矿答应对占用村民土地做出每亩一年760元和1吨生活用煤的补偿,而对村民提出的每位村民每月600元生活费的要求,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江苏常州的维权人士张建平说,石槽河煤矿在没有得到村民的同意就强行施工是违法的:

“国家有法律规定, 既然是煤,如果补偿不到位,就一律不允许建设,这是04年国务院的文件,是强制性的,那么,它的补偿是指什么呢?我们看这是个饶舌的问题 ,我们一般来说农民的补偿是指这个农民、这个土地不低于上一年产值的3、4倍,它其中包括劳务粮食费和土地补偿金。当然还有是施锄费,还有清苗费啦,它有四个项目, 那么主要是劳务粮食费和土地补偿金。那么这个是国家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到位的。才能够建设的。”

张建平说,石槽河煤矿给村民的征地赔偿实在太低:

“就七百多块,再加一顿煤,加起来也就是一千块左右一年。哪农民怎么生活?现在这种物价,现在这种生活上的跟国务院那个2385文件,所谓现在生活不降低,毫无疑问它达不到。这个显然是恶劣行为。”

张建平说,他呼吁云南省政府能够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政策,维护石槽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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