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 2日电)监察院调查速食店炸油案今天以卫生署怠于订定餐饮业油炸油稽查管理规则、疏于督促地方卫生机关将油炸油品质及更换时间列入管理等理由,涉有违失,依法通过纠正。
监察委员程仁宏、杨美铃、吴丰山日前申请自动调查炸油事件,陆续约询前卫生署长叶金川、经济部长尹启铭、环保署副署长邱文彦等人后,监察院上午开会通过,依法纠正卫生署。
监察院胪列卫生署涉违失 4大理由,包括卫生署对于油炸油的管制未周详规划管理制度,又未曾执行专案稽查,查核措施欠缺延续性,实有轻忽、懈怠油炸油品管理;怠于订定餐饮业油炸油稽查管理原则,致各县市卫生局未能有效稽查。
监察院指出,卫生署长期疏于督促地方卫生机关将油炸油的品质及更换时机问题列入食品卫生管理项目,使国人长期食用未具安全保障的油炸食品实有疏失;卫生署对于台北县政府法制局发布的检验结果所具的法律效力,前后认定标准不一,毁伤政府形象与公信力,亦有失当,因此,提案纠正并要求卫生署检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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