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6日讯】80名台湾法轮功学员 2003年前往香港参加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机场被拒绝入境。其中五名港台法轮功学员和香港法轮佛学会向香港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被驳回后, 2007年提出上诉,今年9月4日在香港法官严斥港府不坦白的情况下,判决港府获胜。台湾法轮功原告代表朱婉琪表示,香港法官在这个案件上缺乏道德勇气,是香港人民和香港人权的败诉。
台湾原告代表朱婉琪律师表示,这起港台首宗跨海人权诉讼案,当时提出司法复核以及上诉,希望经由公平公正的判决,能够捍卫香港的人权和一国两制,但香港法院最后仍判港府胜诉,她认为是香港人民和香港人权的败诉。
台湾原告代表朱婉琪:“很不幸的,由于香港司法的怯懦, 所以我们并没有得到上诉成功的结果,香港政府在处理所谓的拒绝入境理由资料的证据部分,将近三分之二篇幅,都在叙述香港政府的不坦白、不公正,但是最后结果竟然是港府胜诉。法官不是没有法律智慧,但是香港法官在这个案件上缺乏道德勇气, 是香港人民和香港人权的败诉。”
香港法官在90页的判决书中有将近60页叙述了香港政府不坦白的内容, 包括主审法官钜细靡遗的写出港府拖延证词的提出、不愿提供拒绝台湾原告入境的真正理由资料,甚至代表律师聆讯时种种自相矛盾,判定港府严重违反政府部门应有的坦率公正责任。
这起判决案出炉后,香港明报和苹果日报等香港媒体也对香港法院的司法判决矛盾做了大幅报导。
新唐人亚太电视 阜东 林佩缜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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