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幸媛:陆资可带钱投资但不能包工程

【新唐人2009年9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正庆、李信宽17日电)政府开放陆资来台后,在野党质疑是让台湾门户洞开并造成房地产炒作,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今天表示,政策既然开放,就要有效果,陆资可带钱来投资但却不能包工程

赖幸媛今晚接受中央社专访时指出,相关行政机关在6月30日发布陆资来台法规及配套措施后,政府基于“先紧后松、循序渐进、先有成果、再行扩大”等原则,初期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及公共工程等共开放192个项目,开放比例约25%。

迄今为止,大陆已有7家航空公司与1家电脑公司申请来台投资并获准,赖幸媛表示,未来政府将依实施情形,适时检讨及完善陆资来台政策。

她指出,政府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基础建设,仅限于少数不涉敏感性项目,且不开放陆资来台承揽工程,未来陆资投资公共建设将局限于“促参法”所订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方式(以BOT为主),陆资是可以带钱来投资,但不能包工程

  此外,为了防止陆资炒作并影响台湾房地产价格,赖幸媛表示,政府订定的配套措施中,已规定自然人取得供住宅用不动产,须于登记后满3年才得移转所有权。

赖幸媛并且强调,政府的大陆政策就是“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的前途要由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政府在此坚定立场上推动两岸关系,绝不是部分人士批评的“拱手退让主权”,从相关民意调查显示,有54%到60%的民众认为目前两岸交流中,中华民国主权没有被矮化,反而比以前更加巩固。

她表示,大陆政策的路线就是“护台路线”,只有捍卫人民生存权,才是真正的捍卫主权,而对两岸签署的所有协议,赖幸媛说,内容如果涉及到法律修正,一定要送立法院审议,若不涉及法律修正,则要送立法院备查,立法院有权决定准予备查或改为审查。

赖幸媛还指出,两岸所有协议签署前,行政部门都会向立法院提出报告,众所关切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未来在协商过程中一定会向立法院报告,签署协议后也一定会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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