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孜比利时布鲁塞尔报道)10月10日中午,在位于华沙的波兰总统府,波兰总统卡臣斯基(Lech Kaczynski)在欧盟三大机构-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的主席们的见证下,签署批准了里斯本条约。至此,条约只剩下捷克总统的签字后即可生效。
另外,卡臣斯基指出:“欧盟是一个主权国的联盟。我们有27个成员国,我深信这还没有结束,不会对那些想加入的国家关闭,如那些巴尔干国家和乔治亚。”
根据波兰电台报道,卡臣斯基之所以在波兰议会通过里斯本条约557天后才签署,是因为爱尔兰2008年公投否决了里斯本。
欧盟理事会主席国瑞典的首相雷恩菲尔德(Fredrik Reinfeldt)在仪式上说:“欧洲期待着捷克批准条约,我们不需要再拖延了。”他表明,欧盟将继续为从尼斯条约转到里斯本条约进行准备。
实施里斯本条约的最后难关——捷克
本星期,欧盟三大机构的首脑与捷克政府首脑进行了磋商。星期三,瑞典首相雷恩菲尔德、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欧洲议会主席布泽克(Jerzy Buzek)联合与捷克总理费雪(Jan Fischer)举行了电视会议,讨论捷克批准里斯本条约的事宜。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Jose Manuel Barroso)表示:“我希望这个月底能够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以便尽快开始组建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我已经准备就绪。”
在捷克,尽管议会已在2009年初就通过了里斯本条约,但有17位与捷克总统克劳斯结盟的参议员近日向宪法法庭提出诉讼,称里斯本条约的内容违反捷克宪法。克劳斯总统已经表明,在捷克宪法法庭做出裁决前,他不能签署。
10月9日,克劳斯进一步指出,希望捷克能够免受里斯本条约所包含的欧洲人权宪章的限制。他说:“在签署前,我们需要对此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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