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震维权人士黄琦遭判刑三年

【新唐人2009年11月23日讯】四川维权人士黄琦的辩护律师莫少平星期一(11月23日)证实,黄琦被成都武侯区法院判刑三年。

莫少平透露,黄琦被控“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理由是他在维权网站上发表有关信访政策的国家规定。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一发表声明,要求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黄琦。美国众议院本月初也通过议案,要求中共释放黄琦和谭作人。

黄琦因为在四川地震后,帮助死亡学生的家长要求调查学校建筑质量,于去年六月遭当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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