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妇人以自焚阻止强拆 生命垂危

【新唐人2009年11月29日讯】四川成都金华村47岁的村民唐福珍,日前,为阻止地方当局的强拆,在自家楼顶自焚。她的6个家人被公安打伤之后拘留。唐福珍到北京上访的丈夫胡昌明也在4天后被警方逮捕。

据知情者和现场目击者介绍,唐福珍当时被烧的面目全非,属于三度烧伤和吸入式烧伤,已做了气管切开术,在成都军区总医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地方当局把她定性为暴力抗法。

知情者刘先生录音:“女主人她的家属现抓了5个拘留,6个人被监视居住,因这6人都被打伤,在医院里,她老公没在现场都被抓,还有一个被打的女孩不知下落。”

这个月13号,唐福珍站在自家三层楼顶阁楼的天台上,要求底下的300多拆迁人员停止强拆,官员能和她坐下来商量,否则她将自焚。当局已备妥消防车和救护车,指挥人员命令她不要跟当局作对,于是,她不断往身上浇汽油。

强拆人员冲入楼内,三层楼顶平台冒出浓烟和火光并传出鞭炮的爆破声,伴随着打砸声和妇女小孩的哭叫声。之后,有人爬上阁楼,唐福珍被迫点火自焚。整个过程1个多小时,之后楼房被夷为平地。

胡昌明和唐福珍夫妇的房子在1996年修建,面积约4000平方米,并不属城市规划区内,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和产权证。2007年,地方当局以 “重大工程”修金新路为由,以市价三分之一的补偿款,要求胡昌明一家搬迁。

新唐人记者 林美琪 特约记者 古清儿 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