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学奖获得者 因信仰被判三年

【新唐人2009年12月1日讯】因发放“神韵演出”光盘,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遭中共当局抓捕抄家的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董志昆与耿淑华,目前已在家属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被判以三年和一年半徒刑。董志昆已被送往云南省第一监狱,耿淑华关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董志昆是名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五年开始炼法轮功,他叹服法轮大法中讲述的做人道理。并开始遵循“真、善、忍”为人处事。在工作上,他做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不争名求利,领导分配的工作不挑不拣,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也得到学生好评,曾获“讲师团先进成员、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奖,多次获“优秀教学奖”。

修炼法轮功后,董志昆原本不太健康的身体也得到了康复。以前他因胃病、失眠、乏力,有时候一天上两节课都难以支持下来。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打压后,董志昆遭到了关押、工资降级、取消上课资格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董志昆在一位朋友家,突然闯进几个便衣将他带走,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释放后,学校对董志昆作出了记过并降两级工资的处罚。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学校四位领导找他谈话,说是省教委来了文件,不允许他讲课了。他的学生们当时就写了联名书交给了校领导,表达了他们希望董志昆继续当班主任的愿望。

每逢“敏感日”他都被找去“谈话”、笔录口供;节假日被要求汇报情况与去处,并且不允许自由外出。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董志昆与同校的耿淑华(法轮功学员)在昆明市盘龙区金殿风景区背后的双龙乡发放“神韵晚会”光碟,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抓到双龙派出所。三月一日半夜一点钟被抄家,后两人被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董志昆家属才收到“逮捕证”。董志昆的妻子和耿淑华的姐姐均于次日向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后家属遭到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的传唤,国保大队人员质问二人的起诉状是谁发到“明慧网”上去的。

从两人被抓后,当局一直不许家人接见。十月二十日,家属前往昆明市盘龙分局国保大队询问,才得知董志昆两人已在九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秘密判刑。因两人均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上诉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终审判决后,家属才能见到本人。

据悉,到目前为止,家属都没拿到两人的判决书,只拿到一个通知家属的判决执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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