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采购新规定引外商反弹

【新唐人2009年12月12日讯】中共政府最近颁布新采购法规,引发了数十家外国科技大厂联名表达不满,认为中共违反过去再三宣称的“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立场。

在10月底,中共政府宣布所有外国厂商必须先获得政府的“认证”,才能列入政府采购产品目录的名单中,而北京时间12月10日正好是产品的申报截止日。

来自北美、欧洲、亚洲等地20多家大型科技公司在星期五(12月11日)正式去函中共当局,表示他们对这项新法规“深感担忧”。

他们认为这是对外商的歧视性要求,对在中国投资多年的外商来说,他们的产品销售将更为艰困。

这项新政策中规定,外商企业要想获得中共政府认证,就要将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转移到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否则将无法被列入政府采购对象名单。

美国商会大中华区高级主任沃特曼(Jeremie Waterman)对此指出,中共政府这项作法,目的是要让外国厂商将技术转移至中国,并借此削弱外国厂商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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