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强拆酿多起自焚命案 当局修法难止

【新唐人2009年12月21日讯】最近,北京、上海、成都等地接连发生因暴力拆迁而引发的自焚命案,引发社会各界呼吁修改、废除《城市拆迁条例》,国务院法制办表示正在抓紧修改拆迁条例。而专家学者指出,北京当局只能补小洞,无法阻止中共官僚集团掠夺民众的财产和利益。

11月13号,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女企业家唐福珍因抗争当地政府暴力拆迁,在自家顶楼自焚,于29号伤重死亡,被当局定性为“暴力抗法”,她的丈夫、儿子等十多位亲人遭警察拘捕或打伤。引起大陆民众和媒体的强烈关注。

事隔不久,12月14号,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被拆迁户席新柱,为阻挡政府官员、警察和拆迁人员,往自己身上泼了汽油,对方回应说“别玩这一套”,强行闯入时,席新柱点火自焚,至今没有脱离危险。在此之前,因为拒绝拆迁,席新柱11月24号遭到黑社会人员殴打,手臂和双腿骨折。

12月1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出动两百多名警察和拆迁人员,强制拆迁康桥镇梓潼村一栋三层楼房,房主张强点燃屋顶,试图以自焚抗争,最终也没有能保住家园。

河北承德市牛圈子沟镇66岁的王秀珍,在政府暴力拆迁中腰部被打伤,11月5号她又一次来到镇政府办公楼讨说法,遇到党委书记史国忠,没想到史国忠面对她的哭诉说:要跳楼去五楼。

11月5号,江苏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57岁的赵三南,在市公安局大门前服农药自杀。赵三南在现场留下的遗书中写道:09年房屋被强拆,关黑监狱长达82天,至今补偿和安置都没有解决。

12月7号,江苏常州市新堂花园76岁的邢爱秀老太太,因为不堪拆迁公司骚扰,以及拆迁办以子女工作施压,留下遗书,在自家的阳台上吊自杀,当晚,附近小区数千名同样面临拆迁的群众到死者住处悼念。

《维权网》指出:政治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相结合构成强大的利益集团,房主维权要面对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仅在今年,北京、上海、湖南、江苏、山东、内蒙古等地先后发生多起强拆引发的自焚事件。

中国过渡政府总统伍凡对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说:“政府是带着官和兵、消防队、挖掘机,气势汹汹的来,并且还带着法官、医生,通通到场,就是不救他们,中共政权就是这样毫无人性。这个事情讲起来是由地方政府做的,但是根子在中央政府。”

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沈岿等五名教授公开指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涉嫌违宪”,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修改《拆迁条例》的建议书,引起社会很大反响。许多维权人士则呼吁废止导致暴力强拆的《拆迁条例》。

伍凡说:“这个拆迁条例是非常不合理,世界各国没有这样一个拆迁条例。还没有达成协议的时候、还没有付钱之后,就把我房子拆掉了,拆掉以后也不给钱了,这就是共产党所做的事情。”

香港科技大学的丁学良教授向BBC表示:“在一个非常强制的、集权的、不透明的、不公平的行政制度下,改变一个坏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所花的时间要长的多,付出的代价大的多。”

12月16号,国务院法制办邀请上书的五名教授参加《拆迁条例》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将加快修改和公布新的条例。

伍凡质问说:“即便是温家宝想修改拆迁条例,你怎么解决地方财政从土地上获得的巨额收获,而维持着地方政府的运作呢?你怎么样去弥补现在中共地方政府亏欠10万亿人民币的赤字呢?所以,官商勾结的问题,你根本无法解决。”

《拆迁条例》是国务院在2001年公布开始执行的,中国的法学专家们纷纷指出,目前的《拆迁条例》无法保护对被拆迁者的补偿和利益,而且给官商勾结、暴力强拆提供了法律依据,以死抗争的被拆迁户反而被法律定性为“暴力抗法”。

伍凡说:“可以预料到,温家宝你修改了拆迁条例,但是中共的地方官员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对付你,再会想尽各种办法,从土地上去盘剥中国的农民和中国的居民。其基本原因是中共政权没有制度去阻止中共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也无法约束中共官员们的贪得无厌。”

正如《九评共产党》所指出的,暴力掠夺人民的财产和利益,是共产党噬血的本性所决定的。

伍凡说:“所以共产党只能补小洞,但是它补不了大洞,因为这个大洞正在侵蚀整个政权的根基,这个政权的大厦不久即将轰然倒下。”

新唐人记者李元翰、吴慧真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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