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联名呼吁关注甘锦华死刑判决

【新唐人2010年1月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李莉报道)广东省顺德区一宗劫杀案的被告,过去5年来先后经历原审、上诉及重审共4次审讯,但4次均被判死刑。目前正等待最高法院批核。他的案件罕有地获百多名律师及学者联署公开信,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再次发还重审。被告的辩护律师批评法院在证据不足及不公平审讯下,仍维持死刑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月宣判维持甘锦华死刑的原判,甘锦华的姊姊甘丽欢表示,在5年的审讯期间,只在弟弟被拘留时见了他一面,之后法院一直不批准见面,她相信甘锦华是冤枉无罪,被逼供后,法院就以他已招认为理判处死刑。
她说:“他一直说自己是冤枉,亲耳听他多次说自己是冤枉的,他在派出所时,叫我们一家人去见。他们引诱他,说如你招了就可见家人。”

案情指在2004年10月,广东顺德区陈村镇一间佛舍两名尼姑被杀害,同年11月甘锦华因闯入同村村民的家被拘留,后来他被指与两名尼姑被杀有关。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案时指,甘锦华招证杀害两名尼姑,以抢劫罪判处他死刑,甘锦华提出上诉,但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至2006年甘锦华在临行刑时呼冤,结果获省高级法院将案发回重审,但其后市中级法院及省高级法院仍然维持原判,转交最高法院复核。

政法大学法学院导师滕彪是本案的辩护律师,他向本台表示,甘锦华是连续被剥夺睡眠及精神折磨下受迫供,批评法院在物证及人证不足,审讯过程不公平下,判处死刑,又造成一宗冤案

滕彪:“根本可肯定是错案,控方判甘锦华死刑,但他根本没有像样的证据,连凶器,血袜、血手套都没有找到,按警方的纪录,甘锦华已供认了,说凶器掉到池塘,但是根本就未有找到。”

他又表示最高法院没有公开复核时间,被告人及律师权利等资讯,审讯非常不透明,因此他在周三发出公开信,要求最高法院认定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至今已有百多人签署支持,包括多名北京法学院教授、学者及维权律师等,希望下星期交予最高法院。

以往错杀无辜的冤案屡有发生,有份签署公开信的广东律师邓华明一直在研究死刑法,他表示虽然3年前最高法院已收回死刑复核权,减少错判死刑,但复核形同内部审理,仍是不够公平公正。他建议实施公开的三审程序。他说:“死刑复核可说是复核程序,但复核只是被动审核,不主动不全面的对事实及法律同时审查,复核程序与三审区别很大。”

他又说要真正减少错判死刑,应该如很多文明西方国家一样,全面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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