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18日讯】不久以前,中共全国反贪局局长因为贪污而被撤职;现在我们又听说中国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也因为犯罪而受到审判,这就提出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中国现在有不少的法律,有《森林法》、有《水资源法》、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反贪法》;有党纪、有国法,这些都是反映出大家想要做的和应该做的,是理想的一面。可是,我们现实的日常生活中正在做的,又往往和我们想要做的和应该做的事情背道而驰,以至于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和反贪局的局长都被撤职。
又比如中国现在走向了21世纪,顺应世界的潮流,早就签署了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拍着胸脯向全世界保证,要承认人权标准的普遍意义、保障老百姓的权利。可是,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又丝毫容不得自由的言论和具体的人权,以国情和生存权来否定人权的普遍意义,大肆迫害、打击人权活跃分子,把刘晓波这样的先进人物抓起来,而且对互联网实施了空前的严格控制。
再比如,中国大陆县以上的行政部门都有政治协商会议,政协本来是有参加政治运作机制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政协只不过是共产党的一只花瓶。而且,目前这只花瓶里的花早就失去了滋润和生命,成了死花枯草,没有了多少理念上的美丽。虽然理论上是党的工具,但是这个工具的作用也没有了。所以,真正意义上的政协就成了无所是事、没有主见、吃吃喝喝的场所。所以老百姓是这样来讽刺政协的委员的:
啃啃鸡腿、敬敬酒;开开大会、举举手;开完大会共春游,回去报喜不报忧。
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理念上的和现实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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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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