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投资人作证:邓越文欺骗客户

【新唐人2010年2月24日讯】涉嫌金融欺诈和违规操作的邓越文案进入安省证监会听证的第五天。第二位投资人作证,指邓越文隐瞒公司亏损的事实,欺骗客户继续投资。

这名法庭代号J.D的男性证人1994年来加拿大,现为电脑技术顾问,他曾自己投资互惠基金。

J.D称2008年,在好友介绍邓越文承诺每月2%的投资回报后,于同年11月3日试探性地投下1万2千加元。投资条款规定,每月1%回报,6个月后可提取本金及利息。J.D称邓越文当天向他表示,一半资金用于外汇交易,另一半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论市场好坏,他将保证J.D的回报,并出具了公司债券投资回报保证书。随后,J.D在08年12月1日及09年1月1日两次收到麦博公司支付的1%利息。

J.D称在09年1月23日受邀参加了麦博公司的新年晚宴。其间,邓越文长达20多分钟介绍公司发展的演讲,及几位投资人的亲身经历,使J.D相信邓越文。J.D在3天后投入了第二笔3万8千元资金,总投资为5万加元,并在2月1日及3月1日收到2%利息。

3月16日,当十多位投资人去麦博公司要求拿回资金时,J.D第一次得知邓越文的公司出现问题。但因投资不够6个月,J.D只能等到4月份才要求拿回本金及利息,但公司称无钱支付。

听证质询中,邓越文的律师强调,J.D的知识和经验使他应该清楚投资有风险。但J.D强调,事后得知麦博公司早从08年8月已出现财务问题,但邓越文还是一直向客户宣传公司经营良好,承诺高回报,J.D称邓越文为吸引投资故意欺骗客户。

听证明天继续,将有另外的投资人作证。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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