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5日讯】涉嫌金融欺诈和违规操作的邓越文案进入安省证监会听证的第六天。有两位投资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律师完成了对其中一人的聆讯。
由于双方律师都有若干证人需要传唤,证监会听证主席决定,听证完成的时间将延后到4月份。
今天,姓名代号为A.L的证人作证,他在2009年2月一次性投入了6万加元,购买麦博公司债券,3月拿到一次2%的利息,之后就一分钱都没有拿到。A.L称在4月收到麦博公司信件要求他们提高自己的投资及利息等情况。他认为这些都是公司应该掌握的,同时怕对自己不利,因而没有答复。6月,A.L受邀参加了投资人大会,邓越文及其律师都在。会议上投资人被要求在一份文件上签字,而文件称客户给麦博公司的资金是借款。A.L认为投资时明明讲好是购买公司债券,因而没有签字。A.L说他们被要求不准拍照也不准录音。
邓越文的律师在质询中一再询问证人如何看待自己在麦博公司的投资,意思是,证人应当清楚投资有风险。听证主席提醒邓的律师这些问题对听证没有帮助。
另一位代号为W.Z的证人在2008年7、8月间投资5万加元。今天的听证到此结束,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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