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等因施酷刑成安省法庭被告

【新唐人2010年3月27日讯】5名中共的高官因为迫害法轮功,几年前被告上了加拿大安省的法庭。在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并一度中断之后,案子将在几天后重新开庭。

这是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安省民事法院。3月29日,这里将就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等人(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对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负有责任的案子进行听证。

2004年,在加拿大大学任教的张昆仑教授和5位安省居民向安省高等法院控告江泽民等对自己在中国遭受的酷刑迫害负有责任。根据《海牙公约》,起诉书被递交中国当局,但被以侵犯主权为由退回。经过原告的努力,安省法院在2006年豁免了向被告送达起诉书等法律文件的要求。案子得以进展。现在到了又一个关键阶段。

原告代理律师凯特•肯普敦:“这是关于被告,5名中共高官,在安省民事法庭是否享有豁免权。”

律师说,站在被告一方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介入该案,提出江泽民等享有“国家豁免权”。

原告代理律师凯特•肯普敦:“但我们认为,法律原则禁止酷刑,从不能成为酷刑的辩护理由。这一点应该高于其他。”

加拿大国际公义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Justice)及大赦国际加拿大分部(Amnesty International Canada)也一同介入该案,站在原告等法轮功学员一边。

加拿大国际公义中心艾森•布兰特:“外国政府官员犯下酷刑和其他人权迫害,不应享有豁免。因为任何政府都不应犯下这样的罪行。”

大赦国际加拿大分部尼夫:“如果我们不能保证让违反人权者承担责任,如果他们不为此付出代价,那么这些罪行将继续下去。”

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一些中共高官在世界上的30多个国家受到了50多项起诉。几个月前,阿根廷和西班牙的国家法庭史无前例地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启动了对江泽民等被告的刑事诉讼程序。

几天后,我们将知道,加拿大安省的法庭在诉江案上有什么样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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