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2日讯】星期四(4月1日),美国一名联邦法官批准了戴姆勒公司支付1.85亿美元来化解对它违反联邦反贿赂法的指控。这家豪华汽车和卡车制造商涉嫌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以换取近20亿美元的合同。
美国司法部在起诉书中称,戴姆勒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曾向中国、俄罗斯、土耳其、埃及、希腊、尼日利亚、伊拉克等国政府官员及国企高管,行贿总计上千万美元。
戴姆勒北美公共关系负责人韩曾(Han Tjan)在华盛顿联邦法院外对记者说:“戴姆勒很高兴与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贿赂指控达成了和解。戴姆勒将继续尽最大努力保持公司内部最高水平的遵从。”
根据达成的解决方案,戴姆勒同意向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1.85亿美元的罚款来化解针对其3项贿赂指控。但仍将受两年期的暂缓起诉协议的制约,并将接受独立机构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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