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6日讯】今天在网路上闲逛,居然在一个网路垃圾箱里发现了贪官王益的一封信。 郭知熠一阵狂喜,如获至宝。
这封信的纸张发黄,好象有几百年的历史一样久远。该信信封也不完整,收信人是“中国人”,看来还是一封公开信, 只是不知道为何这封信落在一个垃圾箱里。 是王益本人将它丢在垃圾箱里,还是被其他人看后随手扔掉,笔者不得而知。 这封信的字迹也过于潦草,郭知熠先生还必须仔细地辨认才能阅读之。
以下是这封信的全部内容,郭知熠先生全文抄录以供大家批判之用(括弧里是郭知熠的评论):
“诸位,我是王益。 一个被你们所认为的贪官,一个被法庭所审判的贪官。我对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象我在法庭上所做的那样。我不想抵赖这些事实,因为我知道,我的犯罪事实已经是铁板钉钉了,我抵赖只会加重对于我的处罚。所以,我不抵赖,我弃权。
我曾经是有权者,我曾经是呼风唤雨的人物。现在我成了街下囚。所有的人都在指责我,所有的人都在骂我。那个叫什么郭知熠的人还写了两篇文章评论我,真是吃饱了撑的。
可是,这些难道能够完全怪我吗?!有人往我手里塞钱,我不能不要啊!谁不想要钱啊?!记得有部电影里有句话非常经典:‘谁跟银子有仇啊?!’。我在开初接受别人的贿赂时,其实也很犹豫,我也不敢要啊!我当然知道这是有后果的, 我也知道它是会烫手的。只是有下面几个原因使得我的胆子后来变大了起来。
第一个原因是我还真的需要钱,别人都有钱。我当了这么大的官,如果穷兮兮的,别人是会笑话的。我总不能让别人笑话吧。
第二个原因是我第一次收了别人的钱后,我还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后来,我发现没事,一直没有事。收了别人的钱,就象放了一个屁一样,没有什么反响。我的胆子才慢慢地大了起来。
(郭知熠按语:俗话说,有了第一次,就必然有第二次。)
第三个原因是我还真的必须收钱。那些送钱的人是希望你为他办事的。如果你不收他的钱,他会认为你不愿意为他办事。所以,我只有收下他的钱让他放心。再则,我为他办了事,难道不该收下他的钱?!按劳分配的原则难道也不适用了, 这是我的劳动报酬嘛!至于这个劳动报酬好象太大了一点,好象并不合理,那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啊!没有我,他不求我,他的损失更大啊!我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的嘛!
第四个原因是别人都在贪,为什么我不贪?!别人都可以贪,为什么我不可以贪?!难道我是后娘养的?!
(郭知熠按语:这也许是所有贪官的强盗逻辑。)
第五个原因是我跟刘芳菲好了。刘芳菲是个有情人,但她也需要花钱啊。我不能让她寒碜我吧。我怀里抱的是美人,我也要为美人一掷千金, 才能显得出大丈夫的气概嘛!我为刘芳菲花这个钱,到现在也不后悔。即使为她死了,也不后悔,那些为情而死的人还少吗?! 只要为了刘芳菲,我死了也不会后悔。
(郭知熠按语:死了也不后悔!真是个情种!不知道刘芳菲是否会被感动?!)
至于赵薇,她其实是被冤枉的。我和她的关系也是清白的。
(郭知熠按语:赵薇真的很清白?还是。。。)
我知道人们都很痛恨贪官,甚至连小学生写作文都说要杀贪官。这些小学生也真是的,你们懂个什么?!你们懂个屁?!你们还不是受了你们父母的教唆?!你们还不是受了你们老师的蛊惑?!你们知道吗?贪官其实是杀不绝的,一个贪官倒下了,千万个贪官会站起来。一个王益倒下去了,千万个王益会站起来!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规律。
你们以为杀一个贪官,天下就再没有了贪官。你们错了。你们以为杀了一个王益,天下就再没有了第二个王益,你们也错了。贪官是杀不绝的,王益们是杀不绝的。你们难道不知道明朝朱元璋为了惩罚贪官,将那些贪官一个个剥皮,然后做成稻草人以警后来者。 即使这样,也无法杜绝贪污腐化的现象。贪官现象是与体制有关的,没有有效的监督体制,贪官如何能够说灭就灭了?!你们做梦去吧!
(郭知熠按语:这句话倒是真的。贪官也许真的就是杀不绝的。)
说句实话,我王益不过是不走运罢了。我是太不小心碰到了别人的枪口。但谁没有一个倒楣的时候?!但只要我态度好,总有人会搭救于我的。连邓小平也有三起三落,谁说我王益的好运就到头了?!咱们走着瞧!!
(郭知熠按语:还不死心!还要倡狂!!)
当我的好运来时,谁能说我不又是一条好汉?!
也祝诸位好运!
王益 , 写于某年某月某日”
以上是王益这封公开信的全部内容,它真是我们认识贪官的绝好材料。读者诸君,如果你认为这封信怎么看也好像是有人伪造的,那就请你再仔细琢磨琢磨吧!
写于2010年04月05日
──转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