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福州网民代理律师所遭解散

【新唐人2010年5月4日讯】严晓玲案一直备受舆论关注,案中三网民获刑的争议还没散尽,代理此案的法炜律师事务所却被福州司法局以“合伙人”问题,责令解散。事务所主任林洪楠认为,中共当局的做法让人怀疑是“报复性执法”。下面请看记者的详细报导。

16号,林洪楠代理的福州严晓玲诽谤案中的三位网民刚刚获刑,5天后,林洪楠身为主任的律师事务所随即被司法局责令解散。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早在去年11月,福州三网民诽谤案第一次开庭时,林洪楠就接到福州市司法局的警告:要处罚他停业一年。福州市司法局说,2001年林洪楠在担任“6.24福清市纪委爆炸案”辩护人期间,造成一份标有“秘密”的福清市委政法委一份会议记录在境外网站被泄密。

时事评论员横河指出,这份政法委的文件出现在法庭法院中是非法的。

横河:“从中国的法律来说的话,至少在字面上,法院是独立的,政法委不应该给法院下达文件,这本身就是非法的。如果这个文件本身和案情有关的话,那么就是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调查和判案,也许它们就是不想让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调查和判案这样的消息传到海外去。”

福州市一位熟悉政法界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福建数千名律师中,林洪楠属于胆子大,敢发言,敢代理敏感案件的“异数”。

三网民的当事人之一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向自由亚洲电台说:

“对林律师来说我觉得,他为了我们也损失了这么多,牺牲这么大,我觉得挺愧疚的。但是没有办法,他们官方已经做的这么绝,但是我们还是不会放弃吧。”

在中国法律界的黑色四月,还有两位律师遭遇当地司法局处罚。

在一起涉及法轮功成员的案件庭审过程中,刘巍、唐吉田两位北京律师因抗议法官剥夺他们在法庭上说话的权利,罢辩退庭,后来被中共当局以“扰乱法庭秩序”之名想要吊销他们的律师执业证书。

著名律师许志永,他因为帮助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起诉相关企业,被当局以“税务不法行为”拘留了一个月。

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女律师们也感受到了党的所谓“力量”。服务中心把社会弱势群体结合起来的作法,被中共当局认为是一种威胁。

横河指出,国内的律师涉及到了一些所谓敏感的案子,尤其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他们被打压的程度特别严重。最著名的例子如高智晟律师被判刑,被失踪﹔而最近他现身的时候,脸部已经严重变形。

横河:“从这些案子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它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这些案子的背后,你可以看到在法庭在法院的背后,都有一个无处不在的中共的黑手在里面。”

至今为止,中国大陆已有不少维权律师受到中共司法管理部门的刁难。一年前,仅在北京,就有50多名律师没有通过执照年检,其中也包括刘巍和唐吉田律师。

新唐人记者李静、王明宇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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