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7基督徒被拘公安收钱放人

【新唐人2010年5月1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导)河南南阳内乡县赤眉镇的基督教家庭教会近三十名信徒两周前聚会时,被公安冲散,其中7人被拘留。一位信徒周二告诉本台,当局要家属支付所谓的生活费后,才肯放人,目前还有两名基督徒被拘留所分别索取3千元后,仍未获释。

赤眉镇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近三十名信徒,于4月25日上午在夹道村孙丙五家进行礼拜,被内乡县公安局和赤眉派出所公安闯入,抓捕9人,拘留7人。一位知情者星期二对本台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我们赤眉镇的家庭教会在聚会,大约10点半钟多一点,来了2、30个人,是县公安局和赤眉派出所的,他们来了一辆警车,两辆面包车,还有7、8个人没有穿警服,他们给兄弟姊妹们照相,最后把7个人带去派出所。”

熟悉内情的戴律师告诉本台:“4月25 号上午,赤眉镇的家庭教会在聚会时,警察冲进去,当时带走了9个人,7个被行政拘留,当时他们口头说,行政拘留4天、5天,或者15天,但是拘留之后,他们并没有给家属任何拘留通知书,但却被索要生活费,也没有给他们开任何收据”。

知情者称,公安在派出所表示,信徒陈丰明、秦改英2人有拘留前科,将被劳教,而拘留所向家属要钱:“有前科的都要劳教,陈丰明和另一个,他俩是15天,其他的分别是4天、5天、10天,到拘留所后,他们要生活费,家属不缴生活费不让见人,后来凑了500元,才见到人,另一姐妹家属后来又被迫缴了1350元。”

据美国德州的基督教维权组织《对华援助协会》的新闻稿称,4月26日,何小彩亲属到拘留所探望,被拘留所民警索要130元,没有开具任何单据。张廷秀等人代表家属去集体探望,又被索要“生活费”960元,众人凑钱500元交给拘留所,也未开具任何收据。4月28日上午,张秀改亲属到拘留所探望,拘留所称,交1350元就把人放了,亲属交钱后,对方未出具任何收据。5月5日,柴爱琴(女),何小彩(女),刘秀娥(女),王云阁(女)4人的10天拘留期满,被释放,拘留所方面没有出具任何证明。

本台致电赤眉镇派出所查询:

记者:听说你们抓了9个基督徒?
公安:啊。
记者:你们现在要他们拿钱赎人?
公安:没有啊,这是国保大队的事,不是派出所的事。国保在管基督教这个事。

记者又致电内乡县拘留所办公室:

记者:有人拘留在你们那里,要不要缴生活费?
拘留所:不需缴生活费,而是缴其他零用钱。
记者:要缴多少钱?
拘留所:看他住几天。
记者:住15天呢?
拘留所:15天么,牙刷、牙膏,总共是35元。
记者:听说有几个基督徒被拘留要缴960元?
拘留所:这没有人说,谁说的,不可能,没有。

一位信徒告诉记者,公安说,同工陈丰明和秦改英二人处以劳教,但可以在家自行劳动教养,但缴3000元后,周二仍未获释:“(公安)说,不经过他们劳教系统,办了个‘自教’,办‘自教’他们要收费的,每人收3000元”。

对于公安刑事拘留信徒,却不给通知书,戴律师认为,当局不想留下信徒日后起诉公安违法的证据:“他们就是不想给家属留任何的证据,可以让他们去找律师起诉。”

致力于推动中国宗教自由的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希秋认为,中国对宗教的迫害还在继续:“内乡的信徒被抓,还有广州的王岛牧师被刑事拘留,家被无理搜查,都表明政府在加剧对宗教的迫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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