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权力寻租——我想承包公安局

【新唐人2010年7月30日讯】最近,有媒体披露,湖南湘潭县石潭镇的城建监察中队,由镇政府承包给了私人,承包人一年需上缴经济任务7.3万元。而安徽省五河县委书记徐社新为官6年间,将所有城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这种变相的承包,显示了中国社会存在的“权力寻租”现象。

权力寻租——我想承包公安局

据《三湘都市报》报导,石潭镇城管队隶属于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政府财政没有拨款,城管队每年都要和政府签“合同”,完全是自收自支。

在今年的合同——《目标责任状》上显示,2010年内,上交镇的城建站经济任务7.3万元。城建监察中队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一切费用,由监察中队自行负责。完不成经济目标任务,将扣除监察中队的工作保证金,幷追究责任。

分管城建工作的石潭镇副镇长曾正芳表示,把城管队承包给私人是通过镇人大的许可的。

对此,网友纷纷发帖调侃说道,那里的县委书记和县长承包吗?我承包两年就能成为千万富翁了!还有网友说,我想承包公安局、法院,不知道市长可以承包吗?。

人民网强国社区署名罗宗华的评论文章说,承包意味着什么?就是“一霸天”,就是公权变私权,权力变味,被人变相“承包”。这种权力寻租值得全社会的高度警惕,不然,真会有人向政府叫板:愿意倾家荡产去承包一家公安局、法院……

最近,安徽省五河县委书记徐社新被曝,他将当地所有的重要官职进行出卖谋利。被称为“官帽售货郎”的他,只要收了钱,就给人“官帽”。五河县小到一般干部、大到县人大的副主任,没有他不敢卖的,没有他卖不成的。

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受贿案,4月份开庭审理。他在担任明光市市委书记的10年期间疯狂“卖官”,先后收受132名党政干部的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07万元,其中绝大多数请托,都是为了个人的职务升迁和岗位调整。

“权力寻租”概念来源于经济学中,是一个解释特定腐败现象的重要理论。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把公权力商品化,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

“权力寻租”现像在中共体制下,比比皆是。评论作家赵光瑞指出,权力寻租:一养贪官,二积民怨。凡是搞权力寻租的地方,都会出现一批贪官,也必然一点一点地积累着民怨。

新唐人记者李静、王明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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