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30日讯】伊河大桥自24日垮塌以来,已经过去5天时间,目前已造成44人遇难,22名失踪者生死不明,这损失无疑是十分巨大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中央五部委就事件作全面调查,这是既是行政职能需要,相关责任人也应该受到处理,给遇难群众、受害家属和社会各界一个交代。至于调查的结果怎样,哪些人受到了处理,笔者并不怎么关心。笔者关心的是,我国现在不知还有多少潜在的“伊河大桥”,它们经不起时间和风雨的检验,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随时都可能给人们造成生命的消失,躯体的残疾。
只要大家在百度里输入“大桥垮塌”一词搜索,立即就可以获取140万条左右的相关报导,剔除同一事件报导后,数量也是相当惊人的,这背后有着多少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有着多少个家庭失去欢乐,当然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笔者不想通过列举事件方式来沟起大家伤心的往事。值得一提的是,一座桥梁垮塌后,还是经常会看到桥梁倒塌的安全事故在不断上演。而看到听到媒体报导在桥梁建设中如何保证工程品质、又有多少“豆腐渣”桥梁被强行拆除的新闻却少之又少。
建一座桥梁本是方便群众通行、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水准的,故人们经常将桥梁说成“连心桥”、“便民桥”,修好一座桥就是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要修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耗费大量的钱财,正因为如此,一些山区群众盼了一辈子都修不起一座桥,只能当作是一个梦。既然要建桥,就应该把它建成 “幸福桥”,可有的单位部门、企业却把它作为“摇钱树”,他们不仅要得到自己应得的报酬,还要通过偷工减料涝到更多的钱。
现实告诉我们,十座垮桥九座偷工减料。这不得不引起我们交通、建设、质监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未雨绸缪,早抓防范。要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切实负起责任,代表群众经常多到工地现场去走一走,看一看,真正的把品质问题放在心里,加强工程品质监管。对不合格工程改拆除的要立即强行拆除,对需要整改的桥梁要立即整改,绝不给劣质桥梁以生存的土壤。要认真落实责任,特别是在不合格工程的验收处理上相关领导和干部要有“大义灭亲”的作风,敢于较真,敢抓执行。要加大违纪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让其付出沉痛的代价,这样或许“伊河大桥”要少出现一些。
同时,笔者呼吁媒体要将镜头多聚焦到桥梁建设上来,不仅要报导什么大的工程开工了,更多的还要报导工程监管中的细节,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转自《大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