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当局施压要处理严晓玲尸体

【新唐人2010年8月2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导)福建省闽清县女子严晓玲的死亡原因至今仍疑点重重,母亲林秀英多次要求公安局重新尸检亦未获受理,两年来尸体一直存放在医院太平间。但林秀英突然接到医院通知,要求她从速处理女儿的遗体,并要缴交2万多元的尸体处理费,否则依法处置。

林秀英周三下午突然收到闽清县医院的通知,指该院因建设工程,计划短期内拆除旧病房大楼,要求她从速处理女儿严晓玲的尸体,并缴付2万6千多元的尸体处理费,否则按法律程序处置。

林秀英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她多次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重新尸检的要求,但公安局一直回避。她认为案件涉及刑事成分,医院无权要求她处理尸体。她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假如院方在她不知情下,私自处理尸体,她会追究到底。

她说:叫我去领尸体,我说我不签字,你应该通知公安局,由公安局通知我,我正在要求重新鉴定。

林秀英表示,当局的尸检结果,指女儿死于5个月的宫外孕大出血,并非轮奸致死。她对结果存疑,认为女儿根本无可能怀有身孕,因此一直拒绝处理尸体,直到当局回应她的诉求。

她说:我女儿2008年1月份时还有月事,2月就出事,报告还说她有5个月。他们认为我没有文化,随便乱讲都可以。

林秀英又质疑院方处事粗疏,通知书上没有日期,没有签名,连她的姓氏亦弄错。

记者曾致电闽清县医院查询,但工作人员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回应。而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的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曾因关注案件被控,并服刑一年的福州网民游精佑认为,林秀英对尸检结果存疑是有权提出覆检,并应在福建省以外进行,以示公正。

他说:当事人有怀疑,是有权要求再鉴定。严晓玲的案件初时只是福州介入,后来变成整个福建的事,所以覆检应离开福建,令人感到更独立。

游精佑说,公安局应积极回应林秀英的要求,以释除当局可能借拆除病房大楼为名,借机消灭证据的疑虑。否则会引起网民新一波的回响。

他说:不少网友一直在关注这事,官方这边如果想要迫她尽快把尸体处理,这样下去,不排除网友会有所动作。

25 岁女子严晓玲2008年2月离奇死亡,当局指她是死于宫外孕,但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获医护人员及知情者暗中通知,女儿是被人轮奸致死,她一直坚持上访要求彻查,但当局都置诸不理,家人更受到当局的威吓。事件在网上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范燕琼、游精佑及吴华英更因在网上发表评论,被当局起诉,今年4月中,法院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其中游精佑及吴华英已于上月刑满出狱。而范燕琼在被关押期间,健康持续恶化,已不能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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