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讯】严晓玲家属近日发表声明表示,官方用“拆除病院大楼”的借口,回避严晓玲命案的调查责任,是草菅人命,并希望官方承担责任,彻查死因,严惩凶手。
严晓玲的家属,在上个月接到福建闽清医院发出通知书,要火化严晓玲的尸体,理由是建设需要,医院要拆除旧病房大楼;维权律师刘晓原近日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驳斥医院的说法,他认为,病房重建,可以把尸体转移到其他医院或殡仪馆保存。他同时认为火化严晓玲尸体的通知书,由闽清县医院发出而非公安局发出,是无视法律的尊严。
严晓玲的的家属,星期二发出对严晓玲尸体处理问题的声明,声明中表示:严晓玲是被害死,不是福州当局所谓的“死于输卵管型宫外孕大出血”,要求停止草率火化尸体,并重新进行尸检及审理此案。该申明书已向福建省各个有关部门寄出。
2008年2月,严晓玲被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送到医院后即死亡,她的母亲林秀英怀疑严晓玲是被人强奸致死,警方则称是宫外孕致死,不作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尸体停放在闽清医院已一年半,当局始终不同意再做一次尸检。
新唐人记者方源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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