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台商晤江丙坤反映拆迁问题

【新唐人2010年9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昆山18日电)海基会今天与华东台商座谈,台商反映最多的还是厂房遭当地政府拆迁补偿问题;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除请台企联把中国大陆台商投资保护法发给各地台商了解,也会在协商时纳入。

由江丙坤率领的海基会董监事访问团今天在上海参观台资企业,中午并与上海台商协会餐叙,下午又在昆山和华东台商座谈,共有65名台商会会长和台商参加。

无锡台商会长孙佳钧在座谈时率先指出,台商长期在大陆一些地方投资,因当地城市建设迅速发展而面临拆迁问题,但拆迁补偿谈判往往不平等,因为对方是政府,价值估算方法和游戏规则都是“它说了算”,且不同地区说法不一,做法也不一样,并常利用查税等手段逼台商就范,台商协会也帮不上忙。

孙佳钧指出,如果当地台商较多,聚集力量,当地政府就换一种做法,但如果当地台商不多,就听当地政府说了算,这对台商投资非常没有保障。

他说,当地政府这种征收,是把台商的价值总清算,但总清算若是不公平,对台商的投资保障是很大威胁,希望这种问题能透过两岸协商,订定一个架构与平台,让大家有基础来谈。

上海台商协会会长李茂盛也赞同上述说法,并指台商面临的有50%以上都是和当地政府的拆迁纠纷,建议在两岸后续谈判时,能设立仲裁制度,交由两岸组织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要透过诉讼,因为透过诉讼,台商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昆山台商李邦欣则指出,和拆迁关连的问题是劳动契约问题,如果工厂被迫迁移,就出现企业违反与当地员工订定劳动契约违约的问题,根据当地规定,一旦违约,员工每工作一年(年资)就补偿员工一年工资。

李邦欣说,由于当地劳动主管单位会维护当地劳工权益,都要被迫迁移厂房的企业给予补偿,造成台商很大支出,且劳动合约中很难约束劳工变动,却对企业约束很多,对台商经营也发生很大困难。

不过,北京台资企业协会会长林清发表示,他于9月7日在厦门参加由国台办主任王毅召开的台商座谈会时,曾把拆迁问题就教于王毅,王毅当场明确裁示,根据大陆国务院颁布的台商投资保护法规定,当地政府拆迁台商厂房土地,应以现值给予补偿;但问题在于各地方政府便宜行事,能省尽量省,其实是违法的。

林清发说,他也向王毅询问是否能让台商在原有土地上以补税方式,把工业用地转为住商用地,王毅也同意会与各省协商,并强调各地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对于上述问题,江丙坤指出,土地合理补偿,永远是大陆台商之痛,过去海基会接到的陈情案也很多。

江丙坤表示,大陆土地采国有制,而各地区域都市计划配合人口增加常常修改,每个地方都希望有良好的城市风貌,常常发生台商建厂两年就要拆迁的状况,导致投资没有可预测性,成为台商最大的痛。

江丙坤建议,台企联是否把台商投资保障法分送给各地台资企业协会,当作跟当地有关机关协商的参考;而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后续谈判投资保障,也将尽可能听取大家宝贵意见,并盼大家尽可能提供遭遇困难和解决办法,将会把这些纳入谈判参考。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