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30日讯】因为捉贼而惹上官司的多伦多超市老板陈旺,他的案子下个星期就要进入审判了。今天(9月29日),陈旺所在选区的议员邹至蕙也站出来支持他。
邹至蕙在国会提出个人议案,要求修改刑法494条第2款。她说生意人应该被赋予合理的时间保护自己的财产。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 邹至蕙:“我今天提出的议案,可以帮到小生意,如果被盗者偷东西,如果遇贼,在贼离开之后,都可以追这个贼,而不会被警察逮捕,反而被警察告上法庭。”
而在邹至蕙之前,自由党议员胡平藻已经提出了类似的议案。一直推动此事的社区人士今天在旁听了国会提案之后,表示,陈旺案公道自在人心。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 奚治谨:“两个议员,不同的党,还有自己保守党的议员都站出来讲,要讨论要解决。对法庭来说,我觉得他们也是应该考虑的。”
陈旺和两名帮手去年5月在自家超市旁边捉住了一小时前偷东西的小偷。但警察依据刑法494条等法律,将陈旺3人控以袭击他人、强行禁锢等罪名。陈旺的律师几个月前向法庭提出,刑法494条与《人权与自由宪章》相冲突,不应用来定陈旺的罪。
尽管议案的提出对陈旺案的审判起不到直接作用,但邹至蕙说关心此事的人们,如果希望议案被政府采纳,就需要踊跃发出声音。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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